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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梅回应被最高检免职:法医社会属性不会变

8月23日,王雪梅在其办公室里,首度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回应了最高检的免职决定:“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迎来了组织对我的免职决定,清清白白地结束了长达30年的法医职业生涯。”

  “被迫远离法医工作”

  王雪梅,1956年出生于朝鲜,14岁便应征入伍,17岁复原被分配到西安儿童医院,27岁考入西安医科大学法医系。

  1986年,王雪梅30岁时,“挺着大肚子”被分配到最高检从事法医专业技术工作,成为高检院第一任专职法医。

  然而,近30年的高检院法医生涯,却让王雪梅颇多无奈,她说:“在1997年,在表面升职实际被边缘化后,我从事法医工作的权利就基本上被剥夺了。2001年,组织以保证生命安全为理由,将我安排在机关大院,被迫彻底远离了开展法医工作的高检技术中心大楼,基本没有给我安排在我的职责范围内应该做的工作。”

  为此,王雪梅多次提出“倘若不让我履职,就必须免去我的现任职务,即具有对全国检察机关法医队伍行使管理权的行政职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以及具有对全国检察机关涉及命案的重特大自侦案件行使鉴定权、对全国重特大冤假错误的死因鉴定行使监督权的法医技术职务——最高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但均未得到批准。

  身在其位,不能谋其职,王雪梅说,她苦不堪言。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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