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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到公安部信访办为子“申冤” 不时有啜泣声

梦鸽昨天到公安部信访办递交材料。”  兰和律师称,继8月6日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GLOBAL酒吧值班经理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之后,警方迟迟没有任何回应。

  >>兰和

  信访办接受了资料

  据了解,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表示,“信访办公室已经接受了梦鸽提交的相关材料,此次上访是为了让案件回归到正常的司法轨道。”

  兰和律师称,继8月6日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GLOBAL酒吧值班经理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之后,警方迟迟没有任何回应。

  张光耀本人也公开宣称,警方从未找过自己。对此,兰和表示:“有必要提醒公安部及上级部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上访的行为对强奸案有任何影响,也是正面影响。”

  >>专家

  递交材料对案件没影响

  针对梦鸽上公安部信访办递交材料一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事诉讼法专家洪道德表示,这是梦鸽的权利,但对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她举报的内容是酒吧经理有组织卖淫的行为,这跟她儿子是不是强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洪道德解释,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任何公民、任何单位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事实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从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讲该行为没有任何问题。

  梦鸽在没有等到北京警方回应的情况下,向另外一个,或者是向更高一级的公安机关反映问题,应该说是在其权利范围之内。刑诉法没有规定一个公民对一起犯罪只能举报一次,法律没有这个限制,公民举报几次向谁举报应该说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以内。

  此外,洪道德补充,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告诉举报人公安机关对事件的进展。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如果最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应该是告知控告人,而对举报人没有告知的义务。

  据悉,梦鸽提交的资料已被信访办公室接收。

  京华时报记者周鑫实习记者王安琪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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