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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向警方提交对酒吧经理的控告材料 申请异地立案

昨晚9时30分,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发微博称。8月6日,李某的母亲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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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林靖)“今天上午,梦鸽女士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关于对张光耀等人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进行控告的相关程序性材料。”昨晚9时30分,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发微博称。8月6日,李某的母亲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据介绍,张光耀即李某某案发当天所去的GLOBAL夜半酒吧的值班经理。

  今天上午,兰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昨天提交的控告程序性材料是立案侦查这个问题的程序性材料,比如提出异地立案侦查申请,这是梦鸽的意思,申请在北京其他区立案侦查。这是梦鸽女士在程序上的一些合法要求,这是她的权利。

  昨天,李某某案酒吧“经理”通过搜狐娱乐,首次披露案发细节,并对日前梦鸽女士通过媒体公开的控告函,逐条进行了严词批驳。此人自称并非经理,只是酒吧工作人员。受害女子的律师田参军称,张某是李某某案重要见证人,但他只是一个负责包厢的服务员,不是酒吧经理。

  张某称:“8月6日梦鸽女士发布的控告函我已看过许多遍了,本来除公安系统的调查取证外我是不想出来发声的,但是这份控告函对事实的颠覆是我无法接受的,所以我决定接受采访,还原事实真相。”

  而对于酒吧张某讲的事发时的那些细节,兰和认为总体上就是四个字:“欲盖弥彰”。“张某的说法前后矛盾,不符合常理逻辑,很多地方经不起推敲。但这次他承认了一些事实,从而否定了之前他和酒吧的一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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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赵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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