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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红会要求重伤男子捐器官 以停呼吸机要挟家属

7月31日,自称是“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刘林娟,提供了一台呼吸机给患者张光兴用,但要求家属签字同意捐献患者器官,当日家属未同意,对方则说,如果不同意,呼吸机可能随时被带走。对于器官捐献,苏晓东说,一般主张家属无偿捐献,如果家庭特别困难的,会给予一定补偿,钱数没有具体规定。

  “还和其他人在谈器官捐献”

  与刘林娟同行的还有一男子,她介绍是西安交大一附院教授田小辉。刘林娟说,这台呼吸机便是从田小辉处借来的。记者随后从西安交大一附院宣传部获悉,田小辉确为该院肾移植科医生。

  田小辉向家属解释了脑死亡及器官捐献方面的知识,谈到给予家属的10万元时,田小辉说:“器官捐献是正大光明的事儿,不是买卖器官,10万元是给予家属的补偿费,我们不要在这里讨价还价,伤感情。”田小辉说,这是一台便携式呼吸机,专门用于器官移植的病患,价值一二十万。他们医院科室目前只有一台,他们还在和其他医院的一名重症患者家属协商器官捐献,如果对方同意捐献,意味着也要使用这台呼吸机,他们也不想将呼吸机带走,但很为难。

  张光兴的家属表示要再商量商量,商谈并未有结果。

  器官捐献遵循自愿

  原则

  卫生部明确器官捐献的伦理原则即:自愿、无偿、知情同意。

  流程

  公民可以通过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登记,或由协调员在医疗机构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果其本人或配偶、成年子女等有捐献意愿,帮助完成捐献。

  • 责任编辑:郑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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