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大公社会 > 社会要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王书金被指为异类难抑冲动 14岁曾强奸7岁女孩

南寺郎固位于广平县城东南7公里左右,人口超过3000人,村内鸡犬交吠,院落整齐。对于离家出走,王书金给马秀兰编了一个谎话:哥哥与人打架,被人狂揍,他出手相助,过失杀人,不得不逃亡在外。

  难以抑制的冲动

  后来的经历证实,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都感受不到温暖,王书金开始走向田野,寻找发泄。在南寺郎固,关于王书金“性需求强烈”的传言有很多。

  他还有一个在南寺郎固人尽皆知的癖好:收集女性用品。比如内衣、内裤、乳罩等。他邻居家一个刚过门的媳妇,洗了内衣晾在外面,全部被偷。也有其他家庭丢失内衣的消息不断传出。有一年种地时,一位村民犁出了很多件被埋的女人内衣。

  1995年张某芳的尸体从井里被捞出来后,井下也发现了一些女人的衣服,以至于警察认为井下还有尸体。王书金不得不将自己的这一癖好和盘托出。办案民警说,这是一件让王书金非常羞于启齿的事。偷了这些衣服后,王书金会在无人的时候穿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有一种满足。

  1982年7月13日下午,14岁的王书金在自留地里看瓜,一个到南寺郎固走亲戚的7岁女孩路过此处,王书金遂生歹意,尾随至村东一队牲口棚井坑子垄口沿试图强奸。小女孩边哭边骂,王书金就把其拖到路北的玉米地里,摁倒在地,掐住小女孩的脖子,直到其不能出声后将其强奸。其作案手段,与成人后的几起作案并无二致。

  小女孩被奸污后,将此事告诉了姥爷。姥爷遂带人把王书金痛打一顿,然后报警。警方将其抓获后提起公诉,法庭不公开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发配到唐山少管所。

  王书金后来交代,他强奸后把人掐死的习惯,与这一次事情败露有很大关系。

  1985年从少管所出来时,王书金还不满18岁。在村里本来就形同陌路的人际关系更加紧张。本来村里人对他只是没有好感,现在又多了一层恨。所有人都躲他远远的,外出打工没有人愿意带他,到了娶媳妇的年龄,也没有人帮他介绍。

  父母为他的婚事着急,想出了一个办法:转亲。在当地,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家里的男方条件较差,正常娶亲困难,为了成全男方,不得不用家中的姐妹与其他家换。即A家的女子到B家,B家的女子到C家,C家的女子再到A家。这样,让三家的男子都有了对象。

  为王书金换亲的是其三姐。她嫁到了盐池村,盐池村的一个姑娘嫁到南小留村,南小留村的姑娘再嫁给王书金。

  从南小留嫁来的姑娘叫郭红梅。本来她千般不愿,但被父母所逼,时间长了不得不就范。这从一开始就为这段婚姻埋下了隐患。

  在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郭红梅对王书金非常排斥,老回娘家,不做家务,也不愿意过夫妻生活。后来结婚久了,状况有所改变,但两人关系也一直不好。王书金说,每回过夫妻生活,都是他主动提出来,有时候还被拒绝。他为此非常恼火,两人间的争吵如家常便饭。夫妻间的沟通一直是个问题,王书金的母亲对这个儿媳妇也不太满意。

  王书金说,这段婚姻没有给他带来安全感,对他以后走上犯罪道路有一定影响。由于生理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王书金碰到女人——特别是形单影只的女人,总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

  王书金说,他每次欲望一起来,就憋不住,顾不了场合,也顾不了对方的长相,“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顾不了”。

  • 责任编辑:宋代伦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