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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纪委:严肃处理“村妇坠亡”事件相关责任人

备受媒体关注的霍邱县孟集镇村妇郭仁寇坠楼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近日有了新进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刘敏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赵德纯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雷家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大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人民网合肥7月5日电(记者苗子健)备受媒体关注的霍邱县孟集镇村妇郭仁寇坠楼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近日有了新进展。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从霍邱县委宣传部了解到,事件发生后,霍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事件调查处理组一直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调查处理。县公安机关对郭仁寇坠楼事件的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并于6月28日向死者丈夫等亲属通报了调查情况和结论,7月1日又向死者亲属委托的律师通报了调查情况和结论,近日将向死者亲属依法送达有关结论的法律文书。县检察机关正在报请上级检察机关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原村文书雷家峰进行批捕。

  7月5日,霍邱县纪委对此案的4名责任人已做出处分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刘敏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赵德纯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雷家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大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郭仁寇,女,是孟集镇中心店村村民,因种粮补贴户名变更问题与邓某产生纠纷。6月21日上午,郭与村干部一起到镇农经站要求将粮补卡上的名字及时由邓某更改为自己。在再次调处未果的情况下,郭从镇农经站三楼坠下,经抢救无效身亡。

  • 责任编辑: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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