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的钱多数借自亲友
从中赚取高额利差
一个科级干部,如何能在短短两年里借出近4亿资金?
池秀媚的丈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这些钱,一部分是他办企业赚来的,还有一些是国外的亲戚放在他这里的。
但池秀媚的哥哥嫂子却说,池秀媚借给陈飞燕的钱,绝大多数是从外面借来的,有的是亲戚,有的是邻居,甚至还有池秀媚经常去的美容院。
“我们也是受害者,她(池秀媚)欠我女儿800万,到现在没还。”池秀媚的嫂子说。
在法庭上,池秀媚的朋友王某还证实,池秀媚借她和她父亲的房产证去抵押贷款两次,合计300万元。
池秀媚的这些借款,利息大多在1分半,而她借给陈飞燕的利息,却高达3分到6分。
“她(池秀媚)的目的,就是从中间赚取利差。”陈飞燕说。
瑞安一位姓金的企业主告诉记者,池秀媚能借到这么多钱放贷,主要是她的干部身份让人觉得可靠,“她(池秀媚)是一位国家干部,在当地大小也算个人物,而且她老公是办企业的。所以大家宁愿以1分半的利息借给她,也不愿4分息借给陈飞燕。”
法院:部分高利贷不受保护
陈飞燕仍需归还8540多万
2012年8月6日,池秀媚到瑞安法院起诉陈飞燕,要求陈飞燕归还欠款本息合计近1.1亿元。
法院审理认为,自2008年1月起,陈飞燕和池秀媚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除部分借款有争议且利率高于法定利率最高限度不受法律保护外,其他部分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查明,陈某尚欠池某无息借款本金1850万元,有息借款本金5984万多元,截至2012年1月18日的利息713万多元。
对于陈飞燕提供的还款银行凭证,法院认为,其中部分是陈飞燕的侄子和池秀媚的侄子的汇款往来,或其他人之间的汇款,并不是陈和池直接经济往来,所以不予采信。
据此,法院一审判定:陈飞燕和丈夫需偿还池秀媚本息合计8540多万元。
陈飞燕解释说,因为自己长年在外,汇款上的业务多数通过侄子完成。而池秀媚的侄子等也在外面办公司,所以自己和池秀媚的经济往来,大多通过两个侄子进行。
“法院不采信,我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另外起诉池秀媚的侄子,告他不当得利。”陈飞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