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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政局原处长李军性侵男童一审获刑4年

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获悉,今日上午,该院将对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原处长(副处级)李军猥琐男童一案进行宣判。刚刚,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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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用来“诱骗”男童的QQID截图。

  广州民政局处长李军性侵男童被批捕

  “处长性侵男童案”又有新进展,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荔湾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军。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军,男,涉嫌犯罪时年龄43岁,1969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2012年7月4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事拘留。2012年8月3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将该案移送荔湾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军通过互联网联系方式,用物质金钱等引诱多名男童到其居住的广州市荔湾区某广场住处多次进行猥亵。

  此前,李军已被所在单位免职。(2012-08-11 )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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