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称“不存在高尔夫”
高尔夫球场虽然在3年前已开工建设,但北湖新区管委会却“并不知情”。
5月2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内的北湖新区管委会。在楼梯口,保安拦住记者,称接到指示“领导调研,任何人不得入内”。在等了近3个小时候后,记者获准上楼,见到了管委会党群部宣传科一位林姓工作人员。
查验过记者的证件,这位林姓工作人员坚决否认北湖景区湿地公园内建有高尔夫球场,“我们没有高尔夫球场,不需要到相关部门报批手续”。
虽然记者向其出示了高尔夫球场的照片与资料,并表示已经去过,这名林姓工作人员仍不愿正面回答,却反问记者:“你怎么能证明这照片里的高尔夫球场就在北湖景区里?”
第二天,记者径直来到济宁市委宣传部。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宣传科科长没有按照记者的采访要求与相关部门联系,而是建议记者与北湖新区对接,并与北湖新区党群部部长进行了电话沟通。
半个多小时后,北湖新区的林姓工作人员与高尔夫球场的负责人一起出现在记者面前,希望记者能去北湖壹号面谈。
“这就是个高尔夫球场,这一点错没有。谁也蒙不了!这个项目是在湿地公园,占的地是沼泽,从规划上说这些地都是沼泽地。”在北湖壹号俱乐部,负责人王朝阳向记者坦承。
除了大吐经营困难的苦水,王朝阳还极力为北湖新区管委会“开脱”,“建设高尔夫球场是我们企业自己的行为,现在高尔夫球场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确实有很多手续还没有办完。”
从2004年起,我国针对高尔夫球场的禁令先后下发过十余个。国务院办公厅曾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2011年4月,国家11部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高尔夫球场综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严处理瞒报项目,对未按规定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违规高尔夫球场,一经检查发现,一律予以取缔,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就此希望采访北湖新区主要负责人,但遭到拒绝。
球场建在“中国重要湿地”内
除了触碰到高尔夫禁令的“高压线”,北湖壹号还有破坏湿地之嫌。
作为湿地主管部门,济宁市林业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湿地名义上是林业部门管,但湿地管理权限在南四湖自然区保护局。北湖湿地属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湿地的试验区范围。”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3年6月正式成立的“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济宁市所辖微山县境内的南四湖及任城区境内的北湖。南四湖系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4个相贯通湖泊的总称,属淮河流域泗水系,保护区由湖泊湿地、岛屿、相邻水田及集水面山林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及其生态系统。早于1994年,南四湖就被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
今年5月1日,《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第31条明确要求:禁止开(围)垦湿地……禁止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戏谑的是,北湖壹号高尔夫项目就在同一天开杆试营业。
在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记者没有见到相关负责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直言,湿地虽然归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但北湖新区的一把手由市领导兼任,自然保护区根本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