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厦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警方公布了“6·7”公交车放火案陈水总犯罪主要证据。
警方公布的陈水总犯罪证据主要包括四项。这四大犯罪证据中,除了在现场找到陈水总携带的折叠式手拉车金属架残留外,警方还前往陈水总住家,找到了残留汽油的铁桶。通过幸存者指认和DNA鉴定确认陈水总于当天搭载该BRT公交车。另外,警方还对陈水总于6月7日事故当天写给妻女的绝笔书进行了笔迹鉴定,证实其出自陈水总之手。
厦门BRT爆炸案中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厦门市目前已对伤员作出妥善安排。在此次事故中有15名高考考生备受关注,从厦门市获悉,之前下落不明的8名考生已确认遇难。7名生还考生将综合其第一天考试成绩和平时在校成绩被安排在相应高校就读。

厦门BRT爆炸案现场

6月10日起,厦门BRT爆炸案保险理赔正式开始办理
四大证据
第一,在陈家提取残留汽油桶
厦门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下午发布:在公安部、省公安厅专家组的牵头参与下,经过公安机关不分昼夜连续奋战,综合人证、物证、技术鉴定等各方面调查结果,确认犯罪嫌疑人陈水总于6月7日在闽DY7396公交车上实施了放火案。
现有证据表明,陈水总携带汽油上了闽DY7396公交车。经市公安局集中全市刑事技术力量,对现场开展细致勘查,确认现场助燃剂为汽油,并在起火点提取到折叠式手拉车残留金属架、编织袋残片等相关物品。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经走访调查和侦查工作确认,6月5日16时许,陈水总在厦门某售油点购买了汽油;6月7日16时左右,陈水总拉着一个载有编织袋的手拉车离家,之后上了闽DY7396公交车。侦查员在搜查陈水总住家时,提取到残留汽油的铁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