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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私信女大学生谈性话题 反遭勒索10万捐款

前天,晚报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涉事校长否认“约泡”一说,并称他只是言辞不当惹来麻烦。截图上包括熊某微博上的实名认证,其所在学校也随之曝光。现在,事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熊某的工作,单位也知晓此事,无奈他只能注销了自己的实名微博。

  律师说法

  勒索删帖费已触犯刑律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赵兴祥认为,如果行为人(发帖人)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发表一些可能因产生公众误解或对被害人的精神产生巨大压力的言论(帖子),并以此方法来威胁或要挟被害人,索要数额较大的所谓删贴费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敲诈勒索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不论是否实际取得勒索的财物均不影响该罪名的成立,发贴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因本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未实际取得财物的,叫犯罪未遂,仍按敲诈勒索罪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行为人不以敲诈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未能证明其目的),但其所发帖子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则可构成诽谤罪。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熊波 摄影报道)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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