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李锐 张帅)解决劳模生活困难、宣传劳模事迹、关注劳模身心健康、为劳模搭建深造和发挥作用的平台……多年来北京市总工会不断探索和完善培养劳模、宣传劳模、关心劳模工作机制,不断拓宽服务劳模的渠道,重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用实际行动证明,工会组织为首都劳模营造“温暖的家”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主人翁的劳动实践中,不断涌现出能在群众中发挥带头、骨干、桥梁作用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劳动模范始终是工会关注、培养、选树、宣传和管理的重要工作对象。今年1月北京市总工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模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劳模评选机制为基础,以加强劳模组织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服务劳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对劳模关爱帮扶工作的全覆盖、对广大劳模能力素质的有效提升,全面打造一支2万人左右、能够突出展现工人阶级优秀品质、具有巨大影响力和引领作用的首都劳模队伍,引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积极贡献。”的工作目标。
搭学习创新平台助劳模成才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北京市总工会在所属的职工业余大学举办了理工科、文科两个全脱产高中文化补习班,共有80余名劳模、先进工作者经过3个月学习通过统考成为大专学生。未被录取者,职工业余大学继续为他们举办预科班进行补习,到第二年都经过考试进入大专。学期3年,毕业后,大部分回到本单位工作。1983年5月, 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和市工农教育办公室党组联合向北京市委报送《关于青年先进模范人物文化技术补课和选送深造问题的请示》,提出满足相关条件,确有培养前途的劳动模范,经同意与考核,送有关高等院校代培的意见。同年6月13日,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等八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省市自治区以上先进人物升学深造的暂行规定》与上述《请示》一并执行,1984年,继续举办了青年先进人物文化补习班。以后,这项工作逐步转到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承办,常年举办劳动模范文化补习班和大专预科班。
在今年制定的《实施方案》中,北京市总工会提出要创新构建劳模发现培育体系。每年重点推荐一批不同领域、行业的优秀职工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技能大赛、评选“首席员工”、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等多种劳动竞赛、科技创新活动,搭建学赶先进的舞台,丰富培育劳模的载体,提升广大职工素质。要充分发挥技术院校、职工大学、职工技协等载体作用,加强对优秀职工、技能人才的培训;要及时发现和培育职工中涌现出来的技能大赛冠军、岗位能手、业务带头人等先进分子,搭建必要的成长发展台阶,让一批批优秀人才在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此外,要积极搭建劳模创新平台,发挥好劳模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有劳模领衔、有创新团队、有攻关项目、有场地设施、有经费保障、有创新成果等“六有”目标,每年创建50个左右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鼓励劳模不断推出创新成果。各级工会组织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促进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发展。鼓励和支持劳模开展现代师徒“传帮带”,向职工传授技能与业务知识,有效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市总还提出积极开展“劳模大讲堂”、“劳模学习沙龙”等活动,为劳模配备书籍资料、订阅报纸刊物,帮助劳模不断学习提高。要充分依托各级党校、职工大学等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劳模培训班、读书班和学历教育班,不断提升劳模综合素质。要加强劳模与港澳台及海外社团组织的交流,通过高技能人才培训、劳模休养等活动形式,市总工会每年组织100名以上劳模参与对外交流,有效提升劳模国际化素养。
专项资金关爱帮扶机制温暖劳模
早在北京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九次联席会议上,建立困难劳模帮扶长效机制的议题就得到了肯定,会议决定对离退休时间早、生活确实困难的劳模,由市财政局和市总工会研究给予适当补助;对于企业在职困难劳模,由市总工会与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企业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
此后,针对离退休劳模和在职劳模的补助办法相继出台,对于收入低于当年社会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离退休劳模,由市总工会进行调查统计、财政出资予以补齐;在职劳模则要求不得低于所在企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生活困难的劳模尤其是退休老劳模解了燃眉之急。
按照全总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总工会在每年年底前向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具体包括: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仅2014年全国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了165万元,发放825人;省部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了1152.8万元,发放11528人。去年春节前,向全市11343名市级劳模发放专项补助资金1611余万元,其中382名市级劳模低收入补贴134余万元,905名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342余万元,11343名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1134.3万元,首次实现了市级劳模慰问与帮扶的全覆盖。
完善服务项目拓宽服务渠道
为劳模解决生活困难只是各级工会劳模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工会组织拓宽劳模服务渠道,“关心关爱劳模”被赋予了更广泛的视野和更丰富的内容。
组织劳动模范体检是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关爱劳模的重要工作,多年来北京市总工会坚持关爱劳动模范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国劳动模范、市级劳动模范(含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者)到北京工人疗养院进行体检,并不断对这项工作进行改善和创新,增加体检项目,跟踪服务到人。截至去年11月底,共有1683名劳动模范参加体检, 60岁以上的占95%,年龄最大的95岁,体检覆盖了50余个局(集团)、产业工会和8个区、县、开发区总工会的劳动模范。其他没有参加北京工人疗养院体检的劳动模范大多数参加了所在单位组织的体检。
劳动模范休养工作已逐渐成为工会组织服务劳模的品牌。从去年4月至11月,全市共组织劳模休养24批,有1811名劳模代表,分别赴无锡、厦门、桂林、庐山、哈尔滨、杭州、安徽、江苏和北戴河工人疗养院等13个休养地点休养,这些劳模代表包含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模奖章、市级劳动模范、首都劳动奖章及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先进集体代表。同时,按照全总要求组织全国劳动模范休养团8批,共有270人参加。在全年参加休养的1811人中,全国劳模110人,占7%;市级劳动模范776人,占42%,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集体代表等925人,占51%。在职劳模占80%,离退休劳模约占20%。在北戴河工人疗养院休养的主要是市级劳模、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集体代表655人,占36%,在其他休养点休养的劳模1156人(含全总组织的270人),占64%。
2014年,参加全总安排的休养劳模的交通费全部由市总工会承担;市总工会组织安排的休养交通费由劳模所在单位承担,其他相关费用由市总工会承担;凡参加北戴河休养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北京市总工会承担。市总工会年度支出劳模休养费用共计670万元,比上年增33%。
在今年的《实施方案》中,北京市总工会提出,力争五年内组织1.2万名劳模分期分批集中休养。各级工会组织要安排劳模休养专门经费,组织好各单位劳模休养活动,使在职劳模每两年至少享受一次疗休养;要不断创新劳模休养形式和内容,探索以专业界别、以家庭为单位等劳模休养模式。建立“首都劳模健康管理中心”,完善劳模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个性化体检健康服务,实现劳模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各级工会组织要按政策规定保障和协调农民工劳模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租购住房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好农民工全国劳模落户政策,推动落实非京籍劳模在京落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