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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政治上最戲劇性的發展,是李柱銘於周二主動提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五個特首候選人作普選的方案,並隨即於周四正式收回。他這一舉動於提出後就已引起了很多猜測和來自反對派的責難,但建制派一則的民建聯反應十分積極,譚耀宗和葉國謙都予以正面評價。於李柱銘宣布收回方案後,同樣引起另外的一些猜測和指責。 據云李柱銘於宣傳收回方案時,私下表示他的目的已達。這裡不作誅心猜測,單從表面可見的情況來說,他此舉可視為火力測試,並且似乎已經探測到建制派的反應:建制派可以接受類似的方案,或者起碼會接受以此為談判的開始。而他之所以被他的反對派同路人反對,並非認為這方案有什麼問題,只是認為他過早泄露了他們的底線。這裡先作個預測,將來反對派接受的方案,將會是這個方案的變奏,例如最終會接受三個候選人之類。反正目的只有一點,反對派一定要有一個人能出線參與特首普選。通過這次試探,大家都已經心裡有數。 事實上,從反對派的角度看,李柱銘不但目的已達,事實上建制派還吃了小虧,因為他這方案的前提是中央放棄了特首愛國愛港的要求。以接近的邏輯,戴耀廷於上周六提出,他可以接受提名委員會的“預選”,只要提名委員會的委員由普及而平等的選舉產生。 我們應該注意到,這些試探氣球畢竟都是說了就算,沒有任何約束力的。所以,戴耀廷是否會堅持提名委員會委員由普選產生這狗屁不通的要求,或者中央是不是就此放棄了特首愛國愛港這最基本的要求等,其實並不重要,反正除了中央正面授權的人之外,誰都不能代表中央。重要的是李柱銘和戴耀廷都不約而同的承認了提名委員會機制,這也意味茪牊麍ㄕ釣リH開始逐步回歸基本法的框架之內去討論政改。從這角度看,這觀點是一種進步,值得我們肯定,並且以此作為對話的起點。 於大家都接受了提名委員會之後,我們才可以踏出另外一步:在基本法框架內討論它如何組成。比如說,由普選產生委員,能否保證其“廣泛代表性”。這樣的一步一步向前走,到最後才處理要提名多少個候選人的問題。李柱銘突然之間跳了好幾步,謬然提出他這五個候選人方案,的確是不成熟之舉。不過出自李柱銘之手,我一點都不覺得意外。 令我覺得失望的是,建制派如此善意回應,顯見真有爭取於2017年落實普選的誠意,但反對派卻對這善意予以十分敵意的冷待。這裡釋放一個很不好的訊息:反對派毫無理性探討如何落實普選的誠意,壓根兒不講道理,不想落實普選。對此,我也不覺得意外,反對派就是反對派,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幹,只是反對。別搞錯了,他們根本就不是什麼民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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