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敌/陈鲁民

2013-04-17 11:10:43  来源:大公报

      情敌,即因追求同一爱慕的对象而彼此发生矛盾、产生厌恶感的人。

      古人把“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看得重于一切,那仇是非报不可的,哪怕豁出命来也在所不辞。因为,情敌,就是夺妻或夺未婚妻或夺女朋友的人,那是无法原谅的。所以,情敌们常闹得你死我活,势不两立。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为了一个美女海伦,情敌们热热闹闹打了十年仗,死伤无数。小说《基督山伯爵》里,唐泰斯受到情敌弗尔南暗算,被打入死牢,未婚妻也被迫嫁与弗尔南。唐泰斯越狱后,想方设法进行復仇,终致弗尔南于死地。而在现实生活中,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就死于与情敌丹特士的决斗,年仅三十八岁,殊为可惜。

      民国时期,最着名的情敌,莫过于同时追求林徽因的梁思成与徐志摩。于风流倜傥上,徐志摩佔了上风;于稳定扎实上,梁思成则更胜一筹。几经犹豫比较,最后,务实聪明的林徽因还是选择了能过日子的梁思成,毕竟,写诗换不来大米白麵。

      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徐志摩虽然输给了情敌梁思成,却另闢蹊径,一举打败了新情敌王赓,收穫了与京都名媛陆小曼的爱情。婚礼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大出风头,举国轰动,也出了一口败给情敌梁思成的恶气。

      情敌多是不共戴天,但也有个别化敌为友的,实为难能可贵。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瞿秋白丧偶后,与杨之华产生恋情,但杨当时还是有夫之妇,虽与丈夫沈剑龙关系早已破裂,但婚姻关系还在。瞿秋白就主动找沈剑龙谈判,难得的是二人一见如故,惺惺相惜,把问题谈透后,沈剑龙痛快同意离婚要求,并亲临瞿、杨婚礼祝贺。从此,瞿秋白和沈剑龙也成了好友,经常书信来往,写诗唱和。更有意思的是,沈剑龙送给瞿秋白一张六寸照片──沈剑龙剃光了头,身穿袈裟,手捧一束鲜花,照片上写荂u鲜花献佛”四个字,意即他不配杨之华,他把她献给瞿秋白。这也成了当时一段佳话。

      如何击败情敌,靠执着,靠智慧,靠运气,靠金钱,靠死缠烂打,人各有秘诀。作家沈从文追求学生张兆和时,性情泼辣的张就曾讽刺他是“第十三号癞蛤蟆”,因为张兆和每天都能收到许多求爱信,与沈从文同时就有十二个情敌都在追张,或比他年轻,或比他英俊,或比他富有,或比他门第高。总之,沈从文无任何优势可言,张兆和也对为沈从文说情的校长胡适发狠话:“我很顽固地不爱他。”可最后,锲而不捨、死缠硬打的沈从文居然打败了所有情敌,终于成了张家的乘龙快婿,张兆和也很“顽固”地爱了他一辈子,生儿育女,相濡以沫。

      情敌,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进化规律在情场上的表现形式。情敌,可以使青年男女之间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也可以使人们的感情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所以,时下的文艺作品里就特别热衷于描述三角、四角、若干角的情敌关系,有的合情合理,譬如汤里加了胡椒麵,喝茼陷有味,有的离奇邪怪,好比炒菜用了地沟油,令人十分反胃。有个讲楚汉之争的电视剧里,就把项羽与刘邦写成了情敌关系,二人不是争天下,而是在争美女,让人不知是该夸编剧“大胆求新”,还是该夸导演“敢想敢干”,但愿不是被人骂为“胡编乱造”。

      输给情敌,会让人窝囊一辈子,想起来就耿耿于怀;赢得情敌,则会使人收穫成就感,多少年后还会津津乐道。但不管赢输,既已过去,情分各有归属,姻缘各有所定,那就不必老是旧话重提,与你的伴侣过好日子,相濡以沫,荣辱与共,那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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