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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曾敏捷报道:为解决公务员楼重建补地价问题,立法会议员谢伟铨(圆图)建议,政府可考虑“延迟”补地价程序,促使房屋协会参与重建,发展资助长者住屋,现有业主可藉楼换楼及呎换呎形式保留重建后新楼的居住权,由于不涉业权转移,可以先重建后补价。若未能集齐业权,则由市建局出手,动用尚方宝剑向政府申请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土地重建。 政府求地若渴,但佔地近30公顷的公务员合作社楼宇却陷于补地价费用高昂的困局,即使未用尽发展空间、楼宇日久失修、空置率高企,依然无法启动重建。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立法会议员谢伟铨表示,很多合作社位处市区,极具重建价值,但因补地价问题复杂兼费时,令发展商缺乏收购诱因,即使半公营性质的房屋协会或市区重建局亦无从入手,故政府必须出手为补地价“松绑”。 建议政府“延迟”补地价 他建议,政府可考虑“延迟”补地价程序,即要求房协将重建公务员楼的收益独立于其他物业发展,成立发展政府资助房屋的专有帐户,日后“专款专用”,只用于发展资助房屋。在业主方面,由于公务员楼的业主只拥有单位的居住权,并不持有单位的拥有权,若政府允许业主可藉楼换楼及呎换呎形式保留重建后新楼的居住权,由于不涉业权转移,无需补地价,业主日后若转让单位,则需按市价补回地价差额。 基于公务员楼的大部分业主都是长者,谢伟铨认为重建后的公务员可发展资助长者住屋,一则满足这些旧楼业主改善生活环境的需求,吸引他们推动重建,再者社会对长者住屋需求渐增。他认为,房协有发展长者屋的经验,可望藉重建公务员楼推动长者屋的发展。 房协发言人企业传讯主管谷国融回应查询时表示,社会对长者屋有需求,房协亦有兴趣发展,更会视之为重要的业务。重建公务员合作社楼宇涉及复杂的批地条款,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才能成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