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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敵,即因追求同一愛慕的對象而彼此發生矛盾、產生厭惡感的人。 古人把“殺父之仇,奪妻之恨”看得重於一切,那仇是非報不可的,哪怕豁出命來也在所不辭。因為,情敵,就是奪妻或奪未婚妻或奪女朋友的人,那是無法原諒的。所以,情敵們常鬧得你死我活,勢不兩立。荷馬史詩《伊利亞特》裡,為了一個美女海倫,情敵們熱熱鬧鬧打了十年仗,死傷無數。小說《基督山伯爵》裡,唐泰斯受到情敵弗爾南暗算,被打入死牢,未婚妻也被迫嫁與弗爾南。唐泰斯越獄後,想方設法進行復仇,終致弗爾南於死地。而在現實生活中,俄國大詩人普希金就死於與情敵丹特士的決鬥,年僅三十八歲,殊為可惜。 民國時期,最著名的情敵,莫過於同時追求林徽因的梁思成與徐志摩。於風流倜儻上,徐志摩佔了上風;於穩定扎實上,梁思成則更勝一籌。幾經猶豫比較,最後,務實聰明的林徽因還是選擇了能過日子的梁思成,畢竟,寫詩換不來大米白麵。 不過,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徐志摩雖然輸給了情敵梁思成,卻另闢蹊徑,一舉打敗了新情敵王賡,收穫了與京都名媛陸小曼的愛情。婚禮由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證婚,大出風頭,舉國轟動,也出了一口敗給情敵梁思成的惡氣。 情敵多是不共戴天,但也有個別化敵為友的,實為難能可貴。上世紀三十年代初,瞿秋白喪偶後,與楊之華產生戀情,但楊當時還是有夫之婦,雖與丈夫沈劍龍關係早已破裂,但婚姻關係還在。瞿秋白就主動找沈劍龍談判,難得的是二人一見如故,惺惺相惜,把問題談透後,沈劍龍痛快同意離婚要求,並親臨瞿、楊婚禮祝賀。從此,瞿秋白和沈劍龍也成了好友,經常書信來往,寫詩唱和。更有意思的是,沈劍龍送給瞿秋白一張六寸照片──沈劍龍剃光了頭,身穿袈裟,手捧一束鮮花,照片上寫荂u鮮花獻佛”四個字,意即他不配楊之華,他把她獻給瞿秋白。這也成了當時一段佳話。 如何擊敗情敵,靠執著,靠智慧,靠運氣,靠金錢,靠死纏爛打,人各有秘訣。作家沈從文追求學生張兆和時,性情潑辣的張就曾諷刺他是“第十三號癩蛤蟆”,因為張兆和每天都能收到許多求愛信,與沈從文同時就有十二個情敵都在追張,或比他年輕,或比他英俊,或比他富有,或比他門第高。總之,沈從文無任何優勢可言,張兆和也對為沈從文說情的校長胡適發狠話:“我很頑固地不愛他。”可最後,鍥而不捨、死纏硬打的沈從文居然打敗了所有情敵,終於成了張家的乘龍快婿,張兆和也很“頑固”地愛了他一輩子,生兒育女,相濡以沫。 情敵,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一進化規律在情場上的表現形式。情敵,可以使青年男女之間的關係變得錯綜複雜,也可以使人們的感情生活變得豐富多彩。所以,時下的文藝作品裡就特別熱衷於描述三角、四角、若干角的情敵關係,有的合情合理,譬如湯裡加了胡椒麵,喝茼陷有味,有的離奇邪怪,好比炒菜用了地溝油,令人十分反胃。有個講楚漢之爭的電視劇裡,就把項羽與劉邦寫成了情敵關係,二人不是爭天下,而是在爭美女,讓人不知是該誇編劇“大膽求新”,還是該誇導演“敢想敢幹”,但願不是被人罵為“胡編亂造”。 輸給情敵,會讓人窩囊一輩子,想起來就耿耿於懷;贏得情敵,則會使人收穫成就感,多少年後還會津津樂道。但不管贏輸,既已過去,情分各有歸屬,姻緣各有所定,那就不必老是舊話重提,與你的伴侶過好日子,相濡以沫,榮辱與共,那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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