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近年来一直是国内舆论焦点之一,价格虚高、宏观调控、抢购限购……不一而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此言再次赢得全场长时间的热烈掌声。随后当习总书记讲到“住有所居”时,人民大会堂再次掌声雷动。
笔者不禁想起古时的情景。
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现代名称。但古人也有居住问题,也需要“不动产”,在漫长的中国古代,也有房地产开发。宋人编著的《太平广记》里,记载有唐代人窦硋成功开发“房地产”的掌故。窦硋是陕西扶风县人,家世显赫,其伯父和舅父都是唐朝的高官,窦硋却从小对经商有浓厚兴趣,视孔子的门生、春秋时期大商人—子贡为自己的偶像。唐德宗建中元年,长安西南角有十几亩荒地,成了倾倒垃圾污水的场所,窦硋从中发现了商机,掏三万文钱买了下来,用破砖烂瓦填平后盖起二十九间房子,租赁给商人做商舖。这里很快热闹起来,变成一个繁华的商业圈,人曰“窦家店”。窦硋日收租金几千文,很快收回成本,赚得盆满鉢满。窦硋堪称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之“鼻祖”。
北宋都城开封,房地产业也很发达。当时开封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人员往来密集,居住问题突出,一些达官贵人为了捞取利益的最大化,纷纷在开封买地建房广置产业,除了自家居住之外,多馀部分用来出租。《资治通鉴》披露,不少皇亲国戚兼营房产开发,连权高位重的三朝元老夏竦,也投资建造商舖,其中的暴利可想而知。古代的房地产开发与今日不同之处在于:一般只出租、不出售。但朝廷专属的建设机构除外,他们在修建宫殿、城墙之后,就转型为中央财政“搞创收”,由朝廷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盖住宅建商舖,盖好后卖给或赁给市民。当然,由于“僧多粥少”,寸土寸金的开封房价自然贵得出奇,不但普通人望而却步,连一些名人都难以承受,只好当起“房奴”来。
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的大文豪苏轼,当了多年正部级“京官”,应该“不差钱”,却无缘在京城拥有自己的“不动产”,更甭说花园别墅的“豪宅”了。他儿子在开封结婚时,东坡居士没钱为他购置新房,只好借一位好友的房子才把喜事办了。当然这也从侧面证明东坡先生是廉洁自律的“清官”。苏轼胞弟苏辙,也是从政多年的“官员作家”,也买不起房,他写了一首自嘲诗说:“我生髮半白,四海无尺椽”、“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另一位大名人欧阳修,歷任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要职,他也向友人致函诉苦:“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可见他长年蜗居在一条小胡同里,也是一名“租房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