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银流动性管理趋严 新添三指标

  图:银保监公布《流动性办法》今年七月实施,将引入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三个量化指标

  中国银保监昨日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下称《流动性办法》),明确引入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三个量化指标;在流动性匹配率监管指标执行上,由此前徵求意见稿的2019年年底,延伸至2020年1月1日。分析人士认为《流动性办法》可降低银行期限错配等风险,新规落地后对大行的影响不大;将鼓励中小银行做好计划财务工作,提高自身流动性与资产质量。/大公报记者 彭巧容

  《流动性办法》在经过半年的徵求意见后发布。据银保监解读,流动性风险监管除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指标,还引入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匹配率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三个量化指标,三个指标的监管要求均为不低于100%。

  引导银行降低期限错配

  其中,净稳定资金比例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稳定资金,以满足各类资产和表外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的商业银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是对流动性覆盖率的简化,衡量银行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否覆盖压力的情况下的短期流动性缺口,用于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匹配率衡量银行主要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合理配置长期稳定负债、高流动性或短期资产,提高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适用于全部商业银行。

  中小行同业拆借料受限

  西部证券宏观研究员朱一平认为,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此次新增指标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进行补充,商业银行则需增加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持有。

  有国有大行人士向内媒表示,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指标不适用于大行;各家大行基本在净稳定资金比例方面都表现良好;流动性匹配率也较徵求意见稿宽松,相信新规落地对大行的影响不大。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相信,此次引入了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指标后,对中小银行在同业拆借、同业理财买卖等业务方面将有所限制,这将鼓励中小银行做好计划财务工作,提高自身流动性与资产质量。

  不过,此次《流动性办法》也提出差异化运用监管指标的思路,明确为支持中小银行提高管理水平,部分已具备一定的精细化管理能力、且有意愿採用相对复杂的定量指标、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中小银行,毋须选有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可选有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的监管要求。上述国有大行人士认为,由于商业银行“短借长贷”都会引发流动性风险,所以《流动性办法》对所有银行都有约束。

  差异监管 资产2000亿元为界

  《流动性办法》将于今年七月一日实施,但为避免对银行经营及金融市场产生较大影响,对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採用分阶段达标安排。其中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採分阶段达标安排。商业银行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6月底前达到80%和100%。流动性匹配指标在2020年暂作为监测指标,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监管指标执行。

  对于流动性匹配指标执行由徵求意见稿的2019年底延长一日至2020年1月1日,上述国有大行人士表示,“一般而言,银行计量考核按月考核,所以按1月末的节点考核,所以对商业银行来讲将放宽一个月。”

  此外,《流动性办法》也赋予资产规模新增到2000亿元的银行一定的缓衡期。资产规模首次达到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在首次达到的当月仍可适用原监管指引。在次月起,无论资产规模是否保持在2000亿元以上,均应用针对2000亿元以上银行的监管指标。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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