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席补选本星期日举行,连日各候选人均在“加码”催谷选情,包括“哀兵战术”,希望博得选民同情一票,赢得议席。
这里面,正面宣传是建制派候选人较常用的战术,重点在宣传自己服务香港及改变议会文化、提高议事质素的决心。这种宣传,胜在有诚意,但有时会吃亏在太老实,不够“煽情”和吸引。
反观反对派候选人,在“煽情”方面无所不用其极,不仅扭曲事实,甚至连最起码的人格也不顾了。九西候选人姚松炎就是这方面的“人办”。
姚松炎何许人也?首先,他是一名已经被DQ的前议员。姚松炎为什么会被DQ?
答案是他上届当选后,在宣誓就任时“不按本子办事”,在法定誓词中加入了什么“维护港人社会公义”之类的言词。
在这里,最少有三点人格问题:
一是姚松炎既然不认同誓词中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拥护基本法等规定,那么,他大可不参选、不当这个中国香港特区的立法会议员,但他既参选在前、又拒誓于后,最终被DQ,如此“输打赢要”、首鼠两端,又讲什么原则、算什么公义?
二是姚松炎在被DQ之后,居然再报名参加补选,还签署了表明效忠和拥护的“同意书”;那么,假使姚松炎当选,就职之日又将如何宣誓?在誓词中还塞不塞“私货”?看来,姚松炎假如当选,唯一的结果,不是违心违法发假誓,就是再次被DQ,两者同样都是无良兼没品。
三是姚松炎口口声声要“取回”本来属于他的议席。这真是唔知“羞”字点写的无耻之尤。这个议席,是“天上掉馅饼”还是阿妈留下?凭什么叫人“还给你”?DQ是法院裁决,议席与他已经没有半点关系,姚松炎还有法治常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