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一:
●自一三年开始,曹贵子逐步安插“自己人”在康宏各部门出任不同职位,并通过加薪等行为,令王利民等管理层听从他指示,如同“影子董事”
指控二:
●在一五年的配股行动中,获配售股份的六名人士与曹贵子有关联,其后集资所得再以贷款及孖展形式交回曹贵子关联人士
指控三:
●证监会搜查康宏总部后,曹贵子将持有康宏股份私下协议转让予郭晓群,随后郭晓群更提出罢免大部分康宏董事,避免他们进一步调查曹贵子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