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禀状三大指控

   指控一:

  ●自一三年开始,曹贵子逐步安插“自己人”在康宏各部门出任不同职位,并通过加薪等行为,令王利民等管理层听从他指示,如同“影子董事”

  指控二:

  ●在一五年的配股行动中,获配售股份的六名人士与曹贵子有关联,其后集资所得再以贷款及孖展形式交回曹贵子关联人士

  指控三:

  ●证监会搜查康宏总部后,曹贵子将持有康宏股份私下协议转让予郭晓群,随后郭晓群更提出罢免大部分康宏董事,避免他们进一步调查曹贵子的不法行为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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