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浩铭拒认罪 “知衰”势再收监

  黄浩铭、黄之锋、岺敖晖等20人违反“佔旺”禁制令案,同案的四名被告包括民主党成员张启昕等人,早前承认刑事藐视法庭罪名,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陈庆伟表示,四人当日在场只是拒绝离开,参与程度有限,考虑他们认罪,决定判各人入狱一个月,但缓刑一年,兼罚款一万元,另要赔讼费。同案不认罪的被告黄浩铭在法庭旁听判刑后,在庭外“认衰”称,自知将会因本案再次入狱。

  大公报记者 梁康然

  法官陈庆伟昨日颁下判词,指市民有集会表达意见的权利,不过在法庭发出禁制令后,示威集会人士不解散,留在现场拖延禁制执行,行为严重阻碍执行司法工作,明显是藐视法庭。而在场人士都知道当时的局面,应清楚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据现场片段所见,当日执达吏曾多次作出警告,但本案被告张启昕(31岁、社区主任)、马宝钧(23岁、地产公司职员)、黄丽蕴(21岁、诊所护士)、杨浩华(32岁、保安员)不理警告,拒绝离开。当中,曾任民主党区议员许智峯助理的张启昕,一度抗拒警员,略有挣扎。

  法官表示,考虑四名被告在整体事件中参与程度有限,又在事后认罪兼向法庭道歉,认同四人无意图挑战法庭,决定判处四人各入狱一个月,缓刑一年,兼罚款一万元。四人需在三至六个月内缴交罚款。另需支付本案讼费。

  昨日同案的黄浩铭、岺敖晖、黄之锋到庭旁听判刑。

  黄之锋16人下周四判刑

  散庭后,一直不认罪的黄浩铭“认衰”,承认自己在“佔旺”中参与度高,相信自己很大机会在本案中被判囚。岑敖晖亦称,有心理准备会被判入狱。黄之锋在散庭后,急急登上的士离开。

  据资料,违反“佔旺”禁制令案共有20名被告,扣除昨日判刑的四人后,仍有16名被告包括黄之锋、岺敖晖、黄浩铭等未判刑。法庭已排期至12月7日对该16名被告判刑。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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