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理由含糊 何以保障散户

  今年证监会主动停牌的事件相信已不是什么大新闻,不过近期该会的行动却有一个明显的方向,就是向David Webb列出的50隻股份出手,已有五隻股份被停牌,相信其馀45隻中很大机会成为证监会下一个出手的对象。投资者亦不需要多估哪隻股份会是高危股,只要全部45隻都不去买卖便可避免。本文反而想探讨证监会将勒令停牌变为“新常态”到底是否如该会所说,是否真的符合投资大众或公众的利益,对港股市场的影响又会如何。

  由2011年起统计至2015年,这五年每年只有一间被证监会勒令停牌,到2016年全年增加至3间,至于今年被证监会勒令停牌的公司则直线上升至14间,虽然当中有4间已停牌超过1年以上的长期停牌公司,但当中有不少是交易当中被证监会勒令停牌,对于持有有关股份的股东来说,股份未能买卖相信不会符合他们的利益。以往一年勒令停牌一间可能影响甚微,但是现时证监会一年可能停牌多达10间以上,受影响的股东必定增加。其次,被证监会勒令停牌基本都是復牌无望,对于股东来说股份的价值与变为零无疑,相信他们宁愿股价大跌卖出,取回一点本钱,总胜于等待至公司被除牌。

  证监会今年多番强调已使用新方法更快打击违规上市公司,但是打击后对外披露的方法却仍然是旧制度,即只是重申一次上市规则当作解释了停牌的原因。投资者无法分辨是次公司被证监会停牌的严重性,与之前被停牌公司个案的差异。正如上一段所指,现时投资者见到公司股份被证监会停牌,都只能统一认为会被停牌多年至除牌,这一种推断又如何令投资者相信,证监会的出手真的是对投资大众及公众符合利益。以往只有一年一间,投资者也未必太着紧,但自从证监会不停出手,自然会令人引起疑问。

  因此,证监会亦必须与时并进,不能只要求公司披露清楚,自身却官腔式交代停牌原因。为保持公信力,证监会必须加强披露,清楚指出现时调查进度,具体公开公司那方面有不实情况,同时为公司订下解决时限,不能无了期一直停牌下去。此外,要求企业详细公开其復牌计划及调查报告,证监会亦要公开接受及否决公司復牌计划及调查报告的原因,以令大众相信证监会主动停牌是符合投资大众利益。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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