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14修订不获批 主席:与法例不一致

  【大公报讯】记者吴维思报道: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昨日亦拒绝批出十六项就议事规则的修订。其中,多名反对派议员包括杨岳桥、陈淑庄、胡志伟、莫乃光、梁继昌、张超雄、谭文豪、郭荣铿及陈志全共有十四项议案不获批。建制派召集人廖长江亦有两项修订被剔除。

  反对派提出一连串修订,如规定主席要由直选选出,或是改为由首席大法官监誓等,都因与基本法、人大释法或者本地法例不一致而被梁君彦否决。

  对于有两项议案不获批,廖长江亦批评梁君彦裁决太苛刻。其中一项涉及议事规则第79条,如果委员会没有有关规则提供,但大会有相关规定,委员会主席可以运用大会规则处理。但梁君彦以议事规则第71条(13)项,除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外,委员会及其辖下小组委员会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委员会自行决定,否决廖长江就79条的修订。廖长江举例指,若按照大会要求,如拟动议议案,必须在立法会或全体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当天不少于12整天前作出预告;而按照有关文书所据以订立的条例,修订任何文书(附属法例除外),必须在立法会审议该议案当天不少于五整天前作出预告。但修订财会程序,却没有相关的预告期规定,因此,现时仍在争拗是否由谘询还是由动议方式进行修订。

  另外不获批的一项修订则涉及“手民之误”,将“全体委员会主席”误写作“全体委员会会议主席”,多了会议二字,但廖长江认为,从字面上完全可以理解相关讲法,梁君彦不批准修订“完全不合理”。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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