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对于被追讨薪津,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昨日召开记者会公然“赖帐”,声称直至法院宣布撤销议员资格期间,一直有履行议员职务,不应“有工开无粮出”,行管会决定“荒谬”云云。有法律意见指出,四人获取的薪津由公帑支付,而这一前提是必须为合法议员,与其是否以议员身份工作无关,强调四人必须偿还薪津。事实上,若四人坚拒还款,最终很大机会被申请破产。
资深大律师、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
汤家骅接受《大公报》访问时表示,议员并非帮立法会或政府打工,他们若要获取由公帑支付的薪津,前提是必须成为立法会议员,四人被裁定丧失议员资格,行管会当然有责任追讨薪津。
律师、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
张国钧支持行管会追讨薪津的决定,指出四人违反宣誓相关法律程序,丧失议员资格,“过去是否有履行过工作,与是否可享有议员福利,在法律上是两回事。”他指出,四人须偿还薪津,不能一句“荒谬”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