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方编纂了多部大型书籍,尤其是“四库全书”的编纂,进一步促进了清代的出版事业。和前代一样,清代雕印的图书仍可分为官刻本、家刻本及坊刻本三大类。官刻本方面,最具有特色的是武英殿本和局刻本。
清代官刻书几乎全书集中在内府。内府刻书处称为武英殿刻书处,是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所设,所以清代内府刊印的书,一般都称为“武英殿本”或简称“殿本”。所刻的书除正经、正史外,多是“御撰”、“御批”、“钦定”的书。但内容则遍及经、史、子、集四部书。刻书之数,以康熙、乾隆两朝为多。道光以后,随着清室的衰微没落,刻印图书的数量,大为减少。殿本书籍以康熙一朝所印为最精美,其中有许多是用软体字(楷书)刻的,纸张都是最洁白坚韧的上等开化纸,如《御定全唐诗》和“七经”等。其实根据康熙皇帝命令编製的书,如《康熙字典》、《渊鑑类函》、《经籍纂诂》、《骈字类编》、《数理精蕴》等,虽是宋体字,但刊刻精工,纸精墨妙,并不失为印本中之上品。殿本书传世者甚多,大部分藏于两岸故宫博物院。
清代地方官署刻书,渐趋冷落,远不如前朝。而专设书局刻书,则始于洪杨乱后。曾国藩感慨兵燹之馀,公私藏书荡然无存,乃于同治三年(一八六四)拟好书局章程,正式设金宁书局于安庆。在振兴文教必先刊刻书籍的大前提下,各省皆有反应。于是杭州浙江书局、苏州江苏书局、武昌崇文书局、长沙思贤书局、济南山东书局、广州广雅书局,以及江西、河南、天津、兰州等官书局,相继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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