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案首被告获准保释

  【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七名警员被控袭击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各被判囚两年。涉案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昨日向上诉庭提出定罪及判刑上诉申请。被告方质疑涉案新闻片段的真确性及呈堂合法性。控方就指,有关片段原审时曾获控辩双方确定为不具争议。上诉庭决定押后案件,择日颁下书面裁决。被告黄祖成获准更改保释条件,以10万元现金保释外出。

  市民庭外声援

  昨早开庭前,有逾20名撑警大联盟成员在庭外声援被告。被告黄祖成就在亲友陪同下乘车应讯。被告的代表律师指,本案关键证据是一段拍下事发经过的TVB新闻片段。不过该片段并非原片,而是经过事后剪接。在原审时,法庭未有将原片呈堂,亦无传召拍摄者上庭作供。反而传召不在现场的无綫新闻部製作经理黄广海出庭,以他的口供去佐证新闻片段的真确性。

  被告方共提出四个争议点,分别为如何测试新闻片真确、原片需否同时呈堂、新闻片段是全无可疑,以及原审法官是否有权裁定将新闻片为真确。

  控方称,事发期间有其他电视台拍摄队在场拍摄,法庭毋须传召拍摄者,亦可透过对比相关片段,确实TVB新闻片段真确。控方更指,TVB新闻片段在原审曾列为不具争议证物,再者被告方曾入禀要求TVB将原片呈堂,但高院已驳回要求。上诉庭决定押后案件,择日颁下书面裁决。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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