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轰动国际的印佣Erwiana受虐事件,事主Erwiana向僱主罗允彤索赔81万元,并要求法庭禁止罗允彤将业权转予丈夫。案件昨于高院进行结案陈词。事主一方强调,僱主行为旨在逃避赔偿。无律师代表的罗允彤强调,自己仍有债务在身,如出售涉案物业可获逾100万元,支付赔偿后她亦有馀款还债,只是涉案物业从不属于她,才需要还予丈夫。法庭决定,择日再颁下书面裁决。
昨日法庭先予被告罗允彤陈词,并提醒她陈词内容,需要与业权转让、转让目的有关。她陈词称,自己只是代子女託管业权。而她没有预知能力,事前不会知道Erwiana会入禀索偿。她重申自己仍有10多万信用卡贷款待还,出售涉案业权明显对自己有利。
主审本案的特委法官黄继明,就质疑罗允彤当日就本案呈交抗辩书时,从无提及过託管业权一事,何以支持有关说法。罗允彤答称,託管业权只是她与丈夫之间协议。Erwiana的代表律师陈词时直指,转让业权从无迫切性,即使被告服刑期间仍可持有业权。
律师指,受袭者向伤人者进行民事索偿是常事,被告则在判刑前几日才正式转让业权,明显是逃避赔偿责任。法庭听取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再颁下书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