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继昌何以钟爱“红灯区”/陈道理

  香港怪事特别多,既有公然袒护“港独”的大学法律教授,又有拿无知当有趣的学生。而前日,“泛民”立法会议员梁继昌更是语出惊人,声称自己价值观与港人不同,认为香港应设立红灯区,以让卖淫嫖娼合法化云云。言论一出,引起公众哗然,有揶揄者称,不知梁继昌是否在外国有丰富的入红灯区经验,否则怎会如此急不可待。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前日讨论打击非法卖淫活动,梁继昌会上称,自己曾在西方生活长时间,价值观与本地居民有少许不同,认为要有效规管或打击组织卖淫活动,减少色情场所对市民的滋扰,应效法外国研究设立红灯区。

  当然,香港有言论自由,鼓吹红灯区合法,甚至是鼓吹“一夫多妻”合法化,或许并不违反法律。但梁继昌的这番话实是严重的逻辑混乱:第一,曾在西方生活长时间,就一定等同支持红灯区?实际上即便在英美,民众对红灯区的态度亦存严重分歧。第二,在西方生活过,就一定与港人价值观不同?如果是的话,只能证明梁继昌无法代表港人,不配做立法会议员。第三,西方存在的,就一定适合香港?美国还大麻合法化、枪枝合法化,欧洲国家还允许安乐死,是否香港也一定要遵从?更何况,香港正正是认识到红灯区的恶果,才由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禁止,这是最起码的香港歷史常识。

  是否设立“红灯区”涉及重大政策改变,须经社会广泛讨论,外国经验亦绝非梁某所说如此简单。难道美国没有人口贩卖?没有黑社会操控?没有对妓女的勒索行为?没有对于性工作者的剥削?亏梁继昌还敢自称“在西方生活过长时间”,这种可笑的言论,除了说明梁继昌对西方社会的无知、在西方白呆了“长时间”,亦在证明,整个“泛民”的惯性思维,一切都以西方价值观为上,完全脱离“本土”,没资格代表香港市民。

责任编辑: 大公网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