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一名男子不满酒吧推出“女士之夜”(Ladies' Night)优惠,向平机会投诉该酒吧“性别歧视”,并在平机会协助下入禀,要求涉事酒吧赔偿。昨日区域法院裁定,因被告未应讯,裁定入禀人胜诉。赔偿金额则择日处理。
本案入禀人为姚垂广,他指在2014年7月前往酒吧Club Legend消遣,当日男性入场费为300元,女性入场费为120元。他认为有关收费触犯《性别歧视条例》向平机会投诉。平机会受理投诉并从民事入禀兴讼。昨日案件开审,被告酒吧的负责人“骏和亚洲集团有限公司”未派代表出庭。法庭基于被告从没反对入禀人的申索,聆讯日亦无出庭,按既定法律程序,直接裁定入禀人胜诉。法庭会再计算入禀人可获得多少赔偿,金额择日再颁布。昨早入禀人及被告无亲身到庭,仅平机会代表应讯,平机会代表在散庭后回应案件,称欢迎法院裁决。Club Legend未回应事件,其酒吧职员就指负责人不在场,他亦不了解案件,不会回应。
业界形容判决荒谬
裁决结果传出后,令酒吧及饮食业界愕然。酒吧业协会副主席钱隽永表示,消息一出已收到不少酒吧行家反响,大都形容裁判结果荒谬,亦无意去改变有关收费惯例。钱隽永指,行内提供“任饮”服务的酒吧都会男女收费不一,这类酒吧佔行内十分之一。他指,有关收费准则是基于男女酒量差异,就如自助餐的成人和小孩收费不同一样,根本不是性别歧视。钱隽永透露,暂时无消息指业界会因本案而取消“女士之夜”的优惠。
香港酒吧及卡拉OK业权益促进组干事杜妙如回应传媒提问时指,男女收费不同已在业界通行多年,在卡拉OK亦常见。业界将会商讨本案例,再决定如何对应。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回应本案结果,直言:“推出长者优惠会否被指不平等、违反歧视条例?”认为裁决令业界无所适从。
有法律界人士分析指,本案入禀人胜诉,纯粹是被告无应讯。涉案行为是否违反《性别歧视条例》,尚未在庭上正式研究过,因此未必可以成为有效的案例。大律师陆伟雄指,娱乐场所推出女或男,甚至是长者及儿童优惠,其目的只是推广或提供优惠,不是出于歧视。本案属金钱轇轕案,认为经营人士毋须担心日后被法律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