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私院
【大公报讯】私家医院管理透明度不足一直为病人诟病,政府拟就四方面规管私营医疗机构,包括在报价方面,要求私院就整体收费总额提供合理参考供病人考虑,而非明确报价,成立“处理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又建议立法加强罚则,将无牌营运、故意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责、没有遵守暂停令等行为列为罪行。当局计划在2016至17年度立法会会期内,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
食卫局与卫生署向立法会提交私营医疗机构规管公众谘询结果,指市民相当支持加强规管私营医疗机构,建议规管范畴均获得社会广泛支持,政府将按照谘询文件提出的整体方向推行各项建议。
于投诉制度方面,当局拟设独立“处理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授权其处理私家医院、日间医疗中心和法团组织管理的诊所服务层面未能解决的投诉,投诉成立个案可转交有关规管当局跟进。
收费方面,由于意见认为,私家医院提供准确报价存在固有限制,政府决定改为要求私家医院就整体收费总额提供合理参考,而非明确报价,供病人考虑。而罚则方面,政府将于随后立法过程中,审慎检讨拟议罚则的适用范围和水平,其中无牌营运私营医疗机构、故意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责和没有遵守暂停令等行为,将可能被视为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