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胡汉清指出,“香港民族党”扬言使用暴力推动“港独”,绝对是触犯“叛逆”和“煽动意图”罪
【大公报讯】记者朱晋科报道: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全国政协委员胡汉清指出,“香港民族党”成立并扬言不排除使用暴力推动“港独”,绝对是触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和“煽动意图”罪,他呼吁行政长官谘询律政司司长意见,澄清有关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能否进行执法。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胡汉清昨日召开记者会,回应近日主张港独的“香港民族党”成立。他强调,由违法“佔中”、初一旺角骚乱到“香港民族党”成立,显示行动是陆续升级,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领土完整。他留意到,最近国务院港澳办、中联办以至全国港澳研究会先后就“港独”表态,香港绝不能视而不见,他呼吁行政长官谘询律政司司长意见,向全香港市民说明有关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有无证据可以执法。
胡汉清个人认为,“香港民族党”申请公司註册,号召市民加入,甚至扬言不排除使用暴力推动“港独”,已经是将“港独”主张付诸行动,不再流于言论的层面,绝对是触犯了《刑事罪行条例》第2条的“叛逆”及第9条的“煽动意图”罪。对于“香港众志”提出香港前途“自决公投”,胡汉清认为,这或触犯《刑事罪行条例》第3条,即“叛逆性质的罪行”。
胡汉清又说,若特区政府继续反应迟缓,担心中央会认为香港没有法律可规管鼓吹“港独”行为,最终透过基本法附件三的机制,将国家安全法引入香港实施,所以他将联同另外两名全国政协委员刘兆佳及王贵国,下星期六向全国政协提交紧急提案,希望中央政府不要在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内将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他们同时亦促请特区政府启动基本法23条立法的工作,“23条应该开始讨论,唔好惊,唔好有心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