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六百七十四隻被剥去鳞片的穿山甲冻体展现眼前,很多都是幼体;佛山市一男子以窗帘店为掩护,挂羊头卖狗肉,售卖疑似小?、朱雀等三千二百八十隻鸟类死体;一辆在广州从化被堵截的货车里,警方查获了七千二百六十隻夜鹭、黑水鸡等野生保护动物……牠们本该在大自然里自由地奔走,却化作一盘盘饕餮的“野味”。读?新华社近日发表的《饕餮“野味”背后暗藏血色产业链》中的这些文字,眼前依稀晃荡?一群华老栓的身影。
华老栓,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为了给身患肺痨的儿子小栓治病,不惜花钱从刽子手那里买来蘸过革命党人鲜血的馒头,指望它真能变成一剂灵丹妙药。无奈,事与愿违,可怜的小栓不久还是一命呜呼了。旧时民间迷信,认为人血可以医治肺结核,不但有人向刽子手买蘸过人血的馒头,而且有人残杀婴儿用来煲汤治病。因此,《本草纲目》刊行后,李时珍明确反对用人血或人体器官入药。可见,《药》中的“人血馒头”,是有“歷史依据”的。
单从迷信这一点看,嗜食“野味”者,与华老栓几无二致。倒是其他方面,还有些许不同──华老栓买人血馒头,是为了给儿子治病,嗜食“野味”的饕餮们,则是为了自己的健康长寿。因而,一个个吃得很开心、很愉快;华老栓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时,心里是战战兢兢、忐忑不安的,饕餮们在酒家消费野生动物时,内心是欢欢喜喜、理直气壮的;华老栓是名副其实的穷光蛋,这有文字“作证”:“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交给老栓,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爱吃野生动物的人,不是有权,便是有钱。正因此,再少他们也吃得到,再贵他们也吃得起。且吃了还要吃,越贵越好吃。
嗜食“野味”,与虚荣心作祟密切相关。如,把消费野生动物与“面子”“地位”画上等号。在这些人眼里,吃得起、吃得到“野味”,才有面子,更有地位。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共识:“野味”富含营养。他们认定,野生动物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能滋补身体、有益健康。于是,越是国家保护的、越是稀有濒危的,越想吃、越要吃。于是,不仅普通级别的野生保护动物常常面临厄运,就连那些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也难逃灭顶之灾。
观察发现,长期以来有人为了一饱口福,只管自己吃得开心、吃得过瘾,哪管是不是保护动物。殊不知,病从口入。野生动物身上带有大量的病毒、细菌、寄生虫等,对食用者可能带来无法预知的健康风险和隐患。近些年来,因为吃野生动物,吃出病来,甚至差点吃死人的案例时有发生。大量捕杀、滥食野生动物,一方面容易引“毒”上身──人类百分之七十的传染病主要来自其他动物,目前已经发现人兽共患病有一百多种;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动物种群急剧减少,直接或者间接破坏?生态平衡。
野生动物之于人类,既是朋友、益友,又是文友、画友。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把它们当成“创作要素”──“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黄鹤一去不復返,白云千载空悠悠”……诸如此类脍炙人口的名篇佳句,信手拈来,比比皆是。至于飞禽走兽“入画来”的美术作品,则更是林林总总、多如牛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二十七年了。可是,时至今日,滥捕滥杀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等现象,非但屡禁不止,反而此起彼伏,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上,首次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草案增加了对出售、收购、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及处罚规定。由此可见,只有双管齐下,一手持之以恆加强宣传力度,一手依照法律加大打击力度,今日华老栓们才可能嘴下留情,各类野生动物才可望安居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