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熊案将传召六证人

  【大公报讯】记者邓滔报道: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涉嫌于2013年1月初向特首梁振英发电邮,要求对方与廉政专员白韫六“打招呼”,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法官认为辩方的法律争拗须以书面陈辞形式交给法庭及控方,将案件押后至今天再审,以待辩方草拟有关文件。

  本案被告为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67岁),他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案情指,被告涉嫌于2013年1月9日及10日期间,先后向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发出电邮和信件,声称与梁过去有交往及关联,并以威吓或恐吓手段,寻求影响梁、白两人或其他人终止针对其本人及其他人在一宗“串谋诈骗”案件的调查。

  控方证人名单原定有25名证人,但辩方昨日在庭上透露,控辩双方将签署等两份同意案情,届时控方大部分案情均会被处理,故控方只会就案件传召六名证人,当中包括特首梁振英的私人秘书陈嘉信、廉政专员白韫六私人秘书钟慧芬、刘梦熊私人秘书朱双利,以及负责拘捕刘的三名廉署调查主任。

  辩方预计控方案情需时八日,而整个聆讯则最快在12日内完成。

  辩方向法庭表示,会先就控罪是否属重叠性作出法律争拗,而法官须先就法律争议作出裁决,才能正式听取刘梦熊对有关控罪的答辩。

  最后,辩方又在庭外透露,将不会争拗控方的同意案情,但会在审讯期间,就刘梦熊发出有关电邮的目的及其心态作出争论。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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