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位同学某一日检举揭发了他在纺织厂工作的姐姐的罪行:她给某个机关写了一封匿名信,“恶毒攻击”那时正在进行中的“大革命”与“伟大领袖”。结果她因此被判了“现行”,关进监狱很多年,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前后,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才被释放。而这时,她已经三十出头了,错过了婚嫁的最佳年龄。所以,这之后的几十年,她一直单身│这是后话。而在那个年代,把这样的做法叫做“大义灭亲”,是受到高度肯定和赞誉的做法。不过,对于这样的做法,我的内心深处总是充满怀疑和恐惧,原因是我总觉得,一个人假如就连骨肉兄弟都如此绝情的话,那么,对于其他人,还不更是如此?如此这般,我们还能相信谁?
近读《战国策.魏策》方才知道,早在二千多年前,就有类似的做法:“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睹师贊曰:‘乐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贊对曰:‘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乐羊既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
身为魏将的乐羊,带兵进攻中山国,中山国作为蕞尔小国,国力十分有限,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中山国的国君拿魏军没办法,只能拿魏将乐羊的儿子撒气:将他煮成人肉羹送给乐羊。这一报復方式无疑有些残酷、有些非人性;但是,作为做父亲的乐羊,安坐于军帐之中吃起拿自己的儿子做成的肉羹,并且一吃就是一大杯,无疑更加残酷、更加非人性。对于乐羊这样的表现,魏文侯的最初反应是有些惊讶,但又有些欣慰│为什么惊讶自不必说,而欣慰或许则是因为他感到乐羊将国家利益放在了第一位上,是忠心耿耿的表现。然而,魏文侯手下的臣子睹师贊的那句话,还是给了他必要的提醒:连儿子的肉都吃了,还有谁的肉他不敢吃呢?这话的弦外之音乃是任何人都能听得出来的:如此太过绝情的人,既然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不也同样可以这样对待任何人?所以,尽管说乐羊最后攻下了中山,为魏国立下了大功,魏文侯也对他的功勋予以了赏赐,但是从此之后对他又有所警惕,对他的忠心有所怀疑。
对睹师贊其人,今天的我们的了解十分有限。但是,仅仅是凭这样一句话,我们就可以断定,这是一个非常冷静和理性的人。他考虑问题的角度和深度,让人十分赞嘆:一般而言,人们恐怕多会站在魏国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乐羊吃拿自己的儿子做成的肉羹,夸说他对魏国、魏文侯的忠诚;但是,睹师贊从常人、常理的角度切入,却发现了乐羊此举不合人情、不合常理的地方。在此基础上,他更是推断,一个人假如连自己的儿子都毫不在乎,眼不眨心不跳地喝下其子做成的肉羹,那么,其内心之残忍,一定无与伦比,什么人都可以食之。而他这一异常深刻的分析,最终也让魏文侯恍然大悟。
乐羊为什么如此冷酷和绝情,是让人感兴趣的另一个问题。难道说是他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就是这样?平心而论这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只要是人,那么,都会有“不忍”之心,因此,做父母的作为人,谁会对孩子进行这样的教育?会不会是他从“私塾”里,从他的老师那里学来的?这可能性也不大,因为昔日“私塾”所传之“道”,还不是以儒家学说为主旋律?而儒家那可是相当重人性、讲人情的,孔子的“为亲者讳”就是很好的证明。不是父母所教,又不是私塾、老师所教,那么,是不是官府所宣导,进而形成了一定的氛围,影响了乐羊的人生观的?这是有可能的。因为对于魏文侯们来说,培育一大批可以为国家不惜“大义灭亲”的臣民,对于巩固其政权是有益的;所以,在那个年代魏国的“公立学校”的课程与教材中,或许有相关内容。同时,魏文侯“乐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中隐含的沾沾自喜也让人难免产生这样的怀疑。
但是,鼓吹这样的“思想”、提倡这样的做法的危险又是巨大的:当公众一个个都失去了人性、人情的时候,那么,彼此不都成了乌眼鸡?在这样的背景下,谁还会有安全感?社会还能和谐和稳定吗?而在那个并不遥远的年代,一度不就是这样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