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言止善

  日前,一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无遮盖哺乳,被网友拍下照片上传网路,并称“公共场所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接?,围绕此事,坊间展开了一场争议。

  一方说,在像地铁、公共汽车这样人多的公共场所,母亲当众给孩子哺乳是不雅观的,有伤风化,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当事人应当事先准备方便的乳品或注意隐蔽。公共场所最基本的规则是不要给别人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任何人在公共场所都不应该抽烟,不应随地大小便,不应裸露肉体,不应有任何其他不体面的行为。

  另一方说,没有哪个心智健全的女性乐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自己的敏感部位。每个正常的女性在为人母之前和之后都是自尊自爱、顾及体面的。只是她们在成为母亲之后,永远把孩子的需求放在自我之上,这难道不应感佩母爱的伟大吗?

  两种议论,都有一定道理,因为他们所议论的本来就不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这番议论,并非没有意义。双方的看法,值得做母亲的和其他人认真思考。至于那位把照片发到网上的网友,恐怕是做得有些“出格”了,因为你立论就将母亲乳房视为不该暴露的“性器官”呀。现在是传媒发达的时代,有人动不动就将什么照片或视频公之于众。实际上,你的求真如果缺少了求善的支撑,是不可行的。大地震后,那些惨烈的情景,记者实拍下来,电视台并不向公众播放,或播放时部分遮掩,此类做法是有道理的。

  我们是个人口大国,温饱问题解决后,人们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加上又处在城市化的转型期,彼此之间近距离交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于是磕磕碰碰的事越来越多。除了广场舞,还有餵狗、吃狗肉之类,隔一阵子,就会迸出个题目引起人们热议一番。议论之中,“宽容”一词会频频出现。窃以为,比“宽容”更恰当的应当是“尊重”两个字。“宽容”似有几分“我对他不对”的含义,有几分高高在上的心态。尊重他人则本该是公民社会人人都应具备的基本品格。李克强总理多次讲到“法无禁止皆可为”。任何人,不要想像自己是站在一块“道德高地”上,可以拿?个“电筒──光照别人”。这种思维方式,要改一改了。

责任编辑: 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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