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卿助理李永成 涉虚报候选人资歷

  【大公报讯】记者陈达坚报道:民主党沙田乌溪沙选区候选人李永成,在其竞选宣传品中声称自己“从2005年起担任刘慧卿立法会议员办事处总干事至今”。惟有传媒踢爆,立法会议员的申报资料显示,李永成在2007年至2015年期间,分别报称曾担任过“Assistant”(助理)及“兼职助理”,与他在选举中报称的职位并不?合。

  李永成在其公开宣传单张中,声称自己“从2005年起担任刘慧卿立法会议员办事处总干事至今”,但翻查刘慧卿立法会议员办事处的“立法会议员办事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申请表”,显示2007年5至9月时李永成的职位是“Assistant”(助理),月薪介乎港币11,500元至23,000元不等。2007年12月至2011年2月,李永成申报的职位是“总干事”,月薪介乎港币12,800元至24,000元不等。由2011年3月至今,李永成申报的职位是“兼职助理”,月薪介乎港币8,000元至18,000元。

  显然,李永成在区议会选举的公开宣传单张声称自己“从2005年起担任刘慧卿立法会议员办事处总干事至今”,与在立法会申报的职位资料不符。

  据悉,候选人夸大自己的职位,已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二十六(2)(a)条中控罪的所有元素,包括“候选人”、“虚假的事实陈述”、“为促使当选”及“达关键程度”,触犯“发布关于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的非法行为”的条文。

  乌溪沙选区另一名候选人为民建联萧震然。

责任编辑:大公网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