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陆影视明星赵薇被人告上法庭。某观众称,她在电视节目中“一直瞪我”,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曾听说有美国人坐游轮时因被上方船舷的游客扔下椰子壳击中脑袋而起诉轮船公司。即便在号称“官司文化”盛行的美国,周围的同事和乡邻都对此颇有微辞,认为她脑子有病。没想到这次居然在国内听到这例“没有最荒谬,只有更荒谬”的奇葩案子。
国内司法改革的最新举措是方便大家立案登记。公民在下级法院不受理他们起诉时可以上诉高一级法院,高院可直接受理或任命另一个下级法院异地审理。此法实行一个月来,各地接到的起诉都有百分之十以上的增加,其中民告官更是佔了七成。这是司法更透明、社会更公平、法治更进步的现象。当然,带来的副作用是美国人说的“无谓诉讼”(frivilous lawsuit)也随之上升。
公民起诉是合法权利,但这并不意味?和别人有矛盾或心情不爽就要诉诸法庭,浪费纳税人的资源。记录在案也不是法院大包大揽,一定会为起诉者“讨个说法”。什么样的行为违法,怎样的程序合法都有明文规定,并非兴之所至,就可一窝蜂去打官司。
新政实行之初,可能给法院工作人员带来工作压力。但愿这只是“成长之痛”。希望通过教育、推广,司法改革能让中国公民懂得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