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立法即可优化提委会

  【大公报讯】记者冯瀚林报道:对于反对派提出“袋住先就会袋一世”的言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接受《大公报》专访时指出,优化提委会可以分为本地立法和开启政改五步曲两个阶段,“如果第一次普选之后,通过本地立法去增加提委会的广泛代表性,很大机会可以实现。”他重申,即使否决政改,人大8.31决定在日后仍然有效。

  就本地立法而言,陈弘毅表示,“根据政府建议基本法附件一的修订,提名委员会根据附件一的修正案,分开四大界别1200人,但四大界别分开为多少子界别,每个子界别又由什么人选出来,提委会的选民基础有多大,这些都是可以透过本地立法规定。”至于开启“五步曲”方面,陈弘毅认为,如有人建议调节提名委员会的人数或者选出来是否只限于二至三人等问题,都可以用政改“五步曲”去处理。“但我想强调,即使不用“五步曲”,只用本地立法的层次,都有相当大的空间去优化现时的提委会构成。”

  对于反对派仍要求撤回人大8.31决定,陈弘毅指出,根据他对8.31决定内容的理解,2017年或以后都是按这个决定进行,“即使今次政改被否决,8.31决定仍然有效,下一次政改,下一次我们要提交一个普选特首方案给立法会,他们也要根据这个决定。”他重申,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可以要求人大常委会撤销决定,因为决定已经清楚说明,这是建基于基本法和中央政府对香港特首普选的基本原则,包括特首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出任,包括香港普选的制度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责任编辑: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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