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国指23条应尽快立法

  图:马恩国认为应尽快就23条进行立法 本报记者唐晓明摄

  【大公报讯】记者唐晓明报道:对于《国安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两度提及香港,对于《国安法》是否会引入香港的问题,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出席电台节目时称,其实中央一直希望香港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他认为,23条立法好处在于有谘询机制,大家可以“讲清讲楚”,解决很多实际问题。

  马恩国指出,目前香港若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中央都可以有行政手段去处理,例如根据基本法附件三,《驻军法》适用于香港,如有需要可要求在港多派驻军,到时只会令市民感到恐慌。他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演绎,在中国目前法规下,除非香港就本地国安立法,否则一些在内地涉及危害国家罪行有机会被追溯。为免引起国家安全问题争拗,亦避免市民恐慌,需尽快就23条立法。

责任编辑: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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