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笔涉严又陵/郑延国

  一九三三年,钱基博的大著《现代中国文学史》正式椠行,内中有专节评论严復,篇幅长达二万六千馀字,拳拳之情,溢于言表。也许是受了父亲的影响,钱钟书对这位前辈亦特别关注。一九三九年,他始写《谈艺录》,曾大笔一挥,称严的两句诗“吾闻过缢门,相戒勿言索”实在是“喻新句贴”。又称“Spirit一字,即‘意在言外’、‘得意忘言’、‘不以词害意’之‘意’字,故严几道译Esprit des lois为《法意》。”显而易见,这都是些夸奖的话。

  一九六四年,他写《林纾的翻译》,也不忘对这位前辈幽上一默,称“严復一向瞧不起林纾,看见那首诗,就说康有为胡闹,天下哪有一个外国字都不认识的‘译才’,自己真羞与伍。”所谓“那首诗”是指康有为写给林纾的一首题画诗。诗的第一句便是“译才并世数严林”。钱钟书引别人的话说,这七个字把林、严两个人全都“得罪”了。因为林一向以古文家自居,认为翻译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一九六五年,钱钟书写诗赠清华同学郑朝宗,居然步康有为的后尘,也来了个严林并举,诗曰:“好与严林争出手,十条八备策新功。”是诗题目为《喜得海夫书并言译书事》。

  然而,钱钟书对严復亦有微词。譬如,他在《谈艺录》中说严几道“本乏深湛之思,治西学亦求卑之无甚高论者,如斯宾塞、穆勒、赫胥黎辈;所译之书,理不胜词,斯乃识趣所囿也。”钱先生的这番话分明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严復缺乏深邃的思辨能力,故选题起点不高;二是严復所学专业有限,故表达有欠科学规范。钱先生的说法,从翻译批评的视角来看,自然无可厚非。不过平心而论,在思想闭塞、危机四伏的清代晚期,能有严復这样一位国人,冲破层层思想束缚,大胆地将西方的进化论、社会学、自由理念介绍进来,实实在在是一件足可名垂青史的大事。钱公评人议事,偶有苛求之处,当是性情使然矣。

  钱钟书对严復最大的关注,莫过于其对“信达雅”翻译标准的认知。一九三四年,他在《中国评论家》上发表了一篇英文文章,内中将“信达雅”英译为fidelity、intelligibility、polished style,且以英文一一诠释如次:信者,乃render faithfully the ideas of the original;达者,即observe the usage of the native tongue so as to be readily understood by readers who cannot read the original;雅者,指possess high literary merits。尤有甚者,钱钟书在是文中对“严復信达雅源于英国人泰特勒三原则”的传言进行了批驳。泰特勒的三原则是:译作思想一如原作,译作风格手法一如原作,译作通顺程度一如原作。钱钟书认为泰氏的第三条相当于严氏的“达”,泰氏的第二条则异于严氏的“雅”且更难做到。泰氏强调译作风格务必模仿原作风格,不能像长在树上的蘑菇那样,独立于树之外(is not an independent growth like a fungus on a tree)。毋庸置疑,泰氏的这第二条与严氏的“雅”完全风马牛不相及(the polar opposite)。钱钟书的精闢分析,为严又陵挽回了面子,夺回了发明专利权,真是一桩值得额手称庆的美事啊。

  钱钟书对严復“信达雅”说的探索并未止步于此。一九七○年代,他撰《管锥编》,又一次提及此说。在第三册第一○一条中他先引支谦《法句经序》,谓严復“信达雅”三字“皆已见此”。随后进一步阐释“译事之信,当包达、雅;达正以尽信,而雅非为饰达。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斯之谓信。”“雅之非润色加藻,识者犹多;信之必得意忘言,则解人难索。译文达而不信者有之矣,未有不达而能信者也。”钱公此释一出,译坛为之震动,译人争相引用,一时奉为圭臬。由是“信达雅”说更加深入人心。

  一九八四年,罗新璋到三里河探望钱钟书,老先生告诉罗,六十年代初曾收集了许多严復的书和相关资料,并通览一遍,打算继《林纾的翻译》之后,再来一篇《严復的翻译》。谁知“文革”爆发,后来又为撰写《管锥编》和增补《谈艺录》所累,便不復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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