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顾问商场试爆炸弹囚十月

  【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一名中年美籍华人金融顾问,工馀时沉迷科学研究,竟无视公众安全于西九龙中心引爆自製“盐酸炸弹”。涉事52岁被告Douglas Ng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管有爆炸品罪名。法官谭思乐昨日参阅被告的背景、心理等报告,认为被告在事发当日无意伤害他人,只是鲁莽行事,不过被告行为始终对他人构成危险,后果可大可小,决定判处被告入狱10个月。

  本案发生在2014年10月25日晚上10时左右,被告带同背包前往深水?西九龙中心,在商场内二楼放下一个胶樽,被告离开现场几分钟后,该胶樽突然爆开,樽内的液体、锡纸,随?胶樽碎片飞弹四周,商场天花板亦有损毁。在事发前,商场内有警员已发现被告形迹可疑,加以监视,当爆炸发生后,在场警员即时拘捕被告。

  被告认罪后表示,他曾在家中测试过“盐酸炸弹”。当日决定改在商场进行测试,是因为当日他陪同女儿前往该商场学习冰上曲棍球,加上该商场天顶为拱形,可同时测验爆炸的声浪。

  据背景报告,被告出生美国,曾就读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属于校内尖子。毕业后,至1992年来港从事金融业,事发时被告出任投资顾问,月入可达15万元。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在本案后,金融牌照将被吊销。而涉案的“盐酸炸弹”,原料只是矿泉水胶樽、锡纸和厕所清洁剂,并非真正大杀伤力的炸弹原料。被告本来只是透过科学研究来纾解工作压力。

  法官谭思乐判刑指称,认受被告当日无心伤人,加上被告无案底且有良好背景,只是被告不善处理问题,作出鲁莽决定。由于被告的行为确会对他人构成危险,即使爆炸未有伤人,也足以令商场产生混乱,为反映案情严重,决定判处被告入狱10个月。

责任编辑: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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