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邓国威(右四)到访位于屯门稔湾的污泥处理设施
人口政策?重释放劳动力,政府已决定今年六月起,新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划一延长五年,文职延至65岁,纪律部队延至60岁。对于有本报读者认为新制度导致迟入职者较迟退休,对现职公务员不公平,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指出,政府有充分理据提高新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按入职时间划分退休年龄是行之有效的安排,并不存在不公平或歧视的成分,如让现职公务员自动延长服务年期,将造成阻碍晋升及吸纳新血等管理问题。邓国威重申,制订机制让管方灵活挽留已届退休年龄的现职公务员是可取做法。/大公报记者 陈卓康
《大公报》上周二(四月七日)刊登题为《公务员“延退”的三建议》投稿,署名为“一市民”的读者批评,政府提出将新入职公务员划一延迟五年退休的方案“较为粗疏”,迟两年入职的人有多五年工作机会,对现职人员并不公平,让部门主管决定是否延迟公务员退休年龄,将会助长“擦鞋文化”。读者又指,短时间内有太多公务员延迟退休,对毕业生不公平,“65岁退休方案”对35岁前入职者而言,最少要在25年之后才产生效果,“与其规划25年之后的事,不如先规划5年之内的事”。
“渐进式安排”阻纳新血
该读者认为,退休年龄应以出生日期决定,而不应以入职日期决定,在文中提出三项反建议,其一以循序渐进方式,按不同年份出生日期划分退休年龄,“1956年至1960年出生的公务员,退休年龄为61岁;1961年至1965年出生的,退休年龄为62岁”,如此类推;其二是“今年先公布1956年或以后出生的公务员,退休年龄为61岁,将来再按需要分期公布62岁至65岁的退休方案”,较为灵活及符合实际需要;其三建议政府制定竞争空缺指引,以延迟退休后工作年期较短者得。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昨日致函本报回覆该读者投稿(全文详见评论版),称基于最新的人口推算,政府认为有充分理据提高新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至于现职公务员,政府预计在未来大约十年间,公务员队伍不会广泛出现严重的继任或招聘问题,在没有相应扩大公务员编制的情况下,让现职公务员自动延长服务年期,而无需考虑其工作表现及技能,即使是以读者上述建议的“渐进式安排”进行,仍可能引致不同的管理问题,包括人力资源错配、阻碍晋升及影响公务员队伍吸纳新血,亦会影响年轻一代有意加入公务员队伍的机会。
灵活挽留现职公务员可取
邓国威认为,“以入职时间作出划分是行之有效的安排,当中并不存在不公平或歧视的成分”,就现职公务员的服务年期制订弹性措施,制订一套机制让管方因应个别职系、按不同时间的不同运作需要、继任安排及招聘情况,灵活挽留已届退休年龄的现职公务员,是可取的做法。他表示,政府正草拟相关细节,并与职方及管方保持紧密沟通,就调整公务员达退休年龄后的继续受僱机制。他称会将甄选程序制度化,以合理及客观的方式订定继续受僱的空缺数目,并按公平客观的程序评审继续受僱的申请,而机制会有适当的制衡,避免出现“马房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