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洪仲丘的家人已表示将对判决上诉,(左起)洪的父亲、母亲和姊姊\中央社
【大公报讯】台湾士兵洪仲丘遭虐死案7日一审宣判,除了时任旅部连长徐信正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以外,其他军士官包括何江忠、范佐宪等人,最重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部分人可得易科罚金,不必入狱。判决让家属当庭咆哮,质疑司法不公,并决定上诉。这也是台湾军事法庭遭废除,移交司法审判后的首宗判决,舆论呼吁,双方应尊重司法。
台湾陆军542旅下士洪仲丘原定去年7月6日退伍,却因被发现携带有照相功能的手机 进入营区,违反军中规定,在6月28日被送往禁闭室。洪仲丘在7月3日体能操练后身体不适倒地,经急救无效身亡,距离退伍只有3天。
罚250元代一天刑期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中,除了徐信正被判处8个月刑期,前542旅少将旅长沈威志及副旅长何江忠、上士范佐宪、士官长陈以人、副连长刘延俊等人均判刑6个月。另外,包括禁闭室室长萧志明等12人,有5人无罪,其他人分别被判4至6个月不等。
由于台湾法律规定,获判可得易科罚金的,刑期可用1天1000元(新台币,下同,折合约250元)代替;其中5名被告获判无罪,加上6名被告可易科罚金,最多缴付18万元,18名被告中,共有11名不用坐牢。
法部十天内决定上诉否
洪仲丘舅舅胡世和听完宣判后,以大拇指比“倒赞”手势。他说,这是台湾司法黑暗的一天,一条人命最多判8个月,实在无法让家属接受。
洪仲丘母亲听判后难过不回应,不过她在未判决前接受採访时表示,“我真的会选择原谅,我不知道他们未来要承办什么样的审判,但是我都希望说,如果他们有悔意的话,我真的不希望、在他们人生当中留下任何的污点。”
洪案律师团随后发出声明稿表示,公诉检察官起诉法条与社会期待之落差,最后导致判决结果轻微,将请公诉人上诉高等法院。“法务部长”罗莹雪则强调,收到判决书后一定认真研读,10天内看完,若不合理会上诉。此外,到庭听审的被告沈威志及律师认为,沈是整个事件的边缘角色,被判6个月会再上诉。
首宗司法审判军事案件
洪仲丘一案受到全台瞩目,去年8月超过10万民众聚集在台北凯达格兰大道,要求进一步追查真相,惩办肇事者。事件引起巨大回响,令“军事审判法”火速在“立法院”通过,废除军事法庭,全案移交桃园地方法院审理,这也是“军事审判法”修订后,经司法审判的军事案件。
“国防部”7日表示,军方已遵奉马英九指示,检讨台军人权改革与保障等相关作为,不仅完成禁闭室硬体改善,检讨相关管理措施,也全面研修陆海空军惩罚法。“国防部”官员说,洪案影响深远,各部队至今再无送训任何一位官兵进禁闭室,宁採禁足等其他方式为之。岛内舆论虽认为轻判被告,但认为既然军事法庭被废除,移交司法审处后,双方应尊重司法,如不满判决结果,双方都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