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去年8月驾驶私家车与的士相撞,被控不小心驾驶罪,昨日被法院判罚款1800元,并需于3个月内接受驾驶改进课程。陈茂波昨日透过发言人回覆查询时表示,尊重法庭的判决。
法院认为其纪录非太差
陈茂波昨日没有出庭应讯,由律师代为认罪。东区裁判法院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判刑时指出,意外时陈茂波没有打灯便切线,可见他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而突然切线可以导致巨大灾难。法官翻阅陈的驾驶纪录,共有7项违反交通规则的纪录,包括3次超速、1次越双白线、1次冲灯、1次驾驶中使用电话,但法院认为纪录尚不算太差,加上被告认罪,故予轻判罚款1800元,及需自费参加驾驶改进课程。
案情透露,去年8月,陈茂波驾驶七人车由跑马地黄泥涌道上坚拿道天桥后,切线时与的士相撞。意外中陈茂波与的士司机均报称受伤,需送院敷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