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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律界委员宜多交流\黄英豪

  昨天的政协会议是进行小组讨论,大家围绕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畅所欲言,气氛相当热烈。而此次两会,会议之外一般性的应酬大大减少,但必要的工作联繫还是继续进行的。我由于是法律界的委员,在会议间隙连续两次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进行了交流,从另一个层面也较为深入地了解国家司法改革及法制建设的最新情况。

  据这些领导介绍,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的权威,减少“地方主义”对司法的干扰,现在各省市的法院系统由过去的“双重领导”改为“垂直领导”,即各级法院的人、财、物都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管辖,这样就确保了各地法院不会因受制于地方政府而可能造成对审案的干扰,确保了司法系统的相当独立性,这也可以说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之一吧。

  这次交流还有一个很大的收穫,就是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还设立了一个专门审理涉外及跨国商业纠纷的审判庭。随?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的贸易国,各种跨境贸易的纠纷随之增多,有些官司涉及不同法律体系的法律管辖区,需要有不同体系的律师协助。

  举个例子,该审判庭最近就接到一宗由广东省法院转来的跨境贸易纠纷官司,里面有香港大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及对境外普通法系某些法律条文的解释。但内地是实行大陆法系的,对于来自普通法系的香港大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应该如何判断,这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来说,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新问题。因此,他们希望与来自香港法律界的委员多交流。我们当然也很乐意了,从中也看到了香港法律界未来发展的广阔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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