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屋,是香港受保护的一个古蹟,位处新界锦田。一间原是石屋现仅剩下十多块瓦片的破墙,被一棵细叶榕牢牢抓住,树屋由此得名。郊游时看到树屋,想古,也念今。
那树,在香港几乎举目皆见,在很多的郊野公园,更受到当局悉心栽培。细叶榕的气根比一般树的根多得多也长得多,有些根一旦接触地面,慢慢又会变成支干。根与干越长越多,越长越密,可以向上越伸越高,也可以向下在地底土壤里越钻越深。
细叶榕适合于炎热潮湿地区生长,香港就是这种气候,细叶榕在港开枝散叶也就自然而然。细叶榕的根分以下好几种:普通根:藏于表土以下。地表根:于树干底部,在土壤表面纵横交错。气根:从树枝下侧或主干表面,状似髮丝。连生根:原本是气根,因接触土壤后长粗及木质化成为管状,部分覆盖主干或树枝表面。根座:同样由气根接触土壤后,长粗及木质化后形成,远离主干,成柱状,支撑支干。细叶榕有如此多的根种,横七竖八,其中有抓住屋瓦的,也就不足为奇。只是,锦田的这一棵,背后就有一段故事,令人深思。
一般人认为,树屋印证了一幕“官逼民”景象,是否如此?想来值得商榷。
话说康熙元年(一六六二年),为防沿海居民接济明朝遗臣郑成功在台湾的郑氏王朝,康熙便限令从山东至广东沿海居民必须向内陆迁移五十里,香港大部分地区都受到波及。迁界令急速举行,使沿海居民田园荒芜,渔盐业废置。锦田这间石屋,就是在主人匆忙搬离下遗留下来的。
说“逼”,大概基于迁界令为皇帝急下的命令,也与两个背景复杂的大官有关。康熙发出迁界令,乃听了大臣施琅的建议,为防郑成功后人在台湾势力坐大之故。施琅之所以献计,不无与郑成功后人交恶想復仇有关。施琅原是郑芝龙的部将,顺治三年(一六四六年)随郑芝龙降清,不久重返郑成功的抗清队伍。郑成功手下曾德得罪过施琅,被施琅所杀,因而冒犯了郑成功,后者诛杀施琅全家,施琅再降清。
迁界令具体由辅政大臣鰲拜执行。鰲拜乃清朝三代元勋,康熙早年的辅政大臣之一,前半生军功赫赫,权倾朝野,结党营私。鰲拜执行迁界令时,曾将沿岸房屋焚毁。郑成功后人在台湾坐大,而且,当时沿海居民也非佔多数。从整体政治格局考虑,是及早收復台湾重要一些?还是不骚扰部分平民百姓任由祖国分裂重要一些?当然,实际执行起来,是否尽可能予受影响人民以方便,可以酌处。
今天,时代进展,开发土地很有必要,相关居民必然受到影响,需要迁离他居。世代祖居在此,纵使有屋契地契,也不能说该土地永远属于自己。从整体社会利益角度考虑,政府作出妥善赔偿与安置,之外,原住民有不满,有权诉诸法庭。如此,说“逼”,是不恰当且无理的。康熙当年的迁界令,与如今的土地开发,具体原因固然大有区别,但从大局出发,二者又是不约而同:为成就大我,牺牲小我总难避免,何况,获得可观赔偿与安置,也不好说是“牺牲”吧,可能是损一得二或更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