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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笔者在本文提出对“口服产品”分类的一些新观点并不代表有什么真知灼见。构思亦自知粗疏。但是在专业及商业的层面上目前分类名目繁多,莫衷一是。所以才希望藉?这篇文章唤起行家和专家们的注意。抱?抛砖引玉等心理,唯望早日把“口服产品”分类的议题提上讨论的日程以便理顺这方面的混乱思想。其中重要的是重新审定分类原则和“正名”。解决了这两方面,整个问题就较容易看得透了。

  目前的分类,自上世纪初以来已根深蒂固。任何改变都会牵一髮动全身。谈何容易。希望这个议题可以在学术界先作严谨的讨论。最终才能应用到国际规管的层面上。一旦思想得到统一,中西医的元素都可参与在内。这才能使得“口服产品”的分类真正迈向科学化和一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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