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左起霍启刚、香港华菁会执行主席陈晴、林郑月娥及谭志源出席政改青年讲座/本报记者林良坚摄
首轮政改公众谘询期已经过去一半有多,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出当局目前收集到的大部分意见流于“立场式”及“口号式”的表达,担忧如果各方坚持观点,政改方案到头来可能会沦为“镜中花、水中月”。她又再次提醒建议的提名方法如果削弱了提名委员会的功能,则难以符合要求,认为与其讨论“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这些难以达到共识的方案,社会各界更应该集中精力去讨论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其提名程序。/大公报记者 黄昱
早在去年12月初,政改首轮公众谘询展开时,林郑月娥就已经指出,虽然政府是採取开放的态度,但如果发现讨论陷误区或偏离了一些重要的原则时,当局会作出一些提点。时隔两个多月,面对部分的政党和团体仍然坚持“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等方案,林郑月娥终于出声“提点”。她昨日出席一个青年政改论坛时就谘询工作进行了中期总结,并强调在《基本法》之下,只有提名委员会有提名权,所以其他建议的提名方法如果绕过、偏离,甚至是替代了提名委员会的功能,都是很难以符合法律和政治上的要求。
意见多流于立场口号式
林郑月娥在总结时就表示,当局已经走访11个区议会、出席超过80场来自不同界别、地区、团体以及党派举办的座谈会和讲座,在现在收到的2700份书面意见中,不少意见都认同当局落实普选必须以《基本法》为依归,行政长官的人选必须爱国爱港,而候选人必须由提名委员会经民主程序选出。
但林郑月娥亦指出收到的意见存在较大的分歧,甚至是南辕北辙;大部分意见只是流于“立场式”及“口号式”的表达。她举例指,有意见认为行政长官选举不应设有任何“筛选”,但却未有就“筛选”作出充分的定义。她说:“我留意到有些意见是‘口号式’,缺乏足够理据支持建议。有些意见则从理想主义出发,没有顾及《基本法》已规定的政治体制原则和条文内容。”
勿虚耗时间于“公民提名”
林郑月娥又指出,社会各界与其虚耗时间和精力在“公民提名”及“政党提名”这些难以达到共识的方案建议身上,倒不如集中讨论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其提名程序,认为这样才是可以成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正路”和“直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