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一名美国民众6日在街上接听电话\美联社
【本报讯】综合美联社、英国《卫报》、美国《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6日消息:根据英国《卫报》独家获取的一份四月份发出的绝密美国法庭命令,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正在收集美国最大电讯提供商之一Verizon公司数百万美国客户的电话记录,包括美国国内的电话和由国内打往外国的电话。这是奥巴马政府首次被披露不加区别地大量收集国民的通讯记录,不管他们是否被怀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但白宫7日辩解称,这是美国免受“恐怖主义袭击的重要手段”。
这份标示为“绝密”的命令由美国联邦海外情报监听法庭在4月25日发布,指示Verizon7月19日的命令到期以前,“持续、每日”向国家安全局提交“所有详尽电话记录”或“电话元数据”的电子副本,涉及范围包括美国与外国之间的电话,或“完全是美国国内的电话,包括本地电话”。
命令要求Verizon将所有客户所打的每一通电话号码、接听者的号码、电话拨出位置和路由数据、通话长度和频率,全数要交给国家安全局,但不包括通话内容。
这些资料被归类为“元数据”或“处理资料”,而不是通讯资料,因此不需要逐一个别授权,从而使得政府可以无限获取三个月内的资料。命令还特别规定,这类“元数据”并不局限于上述提到的项目,2005年一项法庭裁决指出,蜂窝基站位置资料(即距离打出电话的最接近的发射塔)也属于该类别,因此也有可能成为命令覆盖的范围。
小布什时期早有先例
这项法令是根据1978年通过的“海外情报监视法案”所申请,该法案监管基于国家安全原因的国内监控,并设立相关法庭。“9.11”之后,美国国会通过《爱国者法案》第215条,大肆扩宽适用范围。
隐私保护倡议者警告称,允许政府收集并存储无限的“元数据”,将是对公民通讯行为的一种极具侵略性的监视行为。通过这些记录,政府可以了解一个人在电子渠道中沟通模式,包括某人与谁接触,如何接触,何时接触,以及从什么地方接触。
美国政府早就希望通过这些数据来了解每个人的关系网络和通讯状态。小布什政府在2001年10月4日签署一项秘密授权计划,国家安全局?手执行一个大规模收集国内电话、电邮和互联网记录的计划。而此次针对Verizon发出的密令,表明奥巴马政府正在延续小布什时期的政策,不加区别地监听民众。
在当局接连被爆出获取美联社记者通话记录、通过搜查令搜集霍士新闻台记者电子邮件的丑闻之后,上述事件可能会再次引发美国长期以来关于政府的国内窃听权力的争论。奥巴马政府6日则为收集电话记录辩解,称通讯数据是“保护美国不受恐怖主义威胁的重要手段”。
国安局转向搜集国内情报
两位民主党参议员怀登和尤达尔曾无数次发出委婉的公开警告,提醒人们奥巴马政府政府监视活动的规模。
暂时不清楚Verizon是否唯一被要求交出这些资料的手机 提供商,尽管以前曾有报告显示,国家安全局向所有重要移动通讯网络收集手机记录。《华盛顿邮报》援引匿名法律界人士消息称,上述法令与2006年该法庭开始首次签署一项法令类似,该法令每隔90天签署一次。
最近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国家安全局的使命,已经从单纯收集境外情报,转向收集美国本土情报。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国会首次调查美国政府的监视。当时,国家安全局获得的授权是绝不把监视指向国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