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将于明(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访港三天。
特区政府新闻处在昨日发布的新闻稿中称,李、张二人此行是应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之邀,访问主要目的是与政府主要官员、部门首长及社会人士就基本法与特区政治体制有关的议题进行交流,期间将会礼节性拜访特首梁振英、出席林郑所设午宴,并将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会面交流。
李飞、张荣顺此来,可说来得“啱啱正好”,正是特区普选议题将要正式提上日程的关键时候。由特首梁振英委任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政改咨询三人组”,已经准备在十二月中即圣诞长假期前向立法会提交关于二○一七普选特首及二○一六立法会选举的咨询文件,展开公众咨询工作,而李飞、张荣顺二人此来非由特首所邀,而是应“咨询三人组”组长林郑月娥的邀请,则二人此行与咨询工作的依法启动、依法进行,特别是在一些关键要点问题上的导正航向、释疑解惑,其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了。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新闻处稿件中特别提到,李飞、张荣顺此行将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会面交流。此一陈述,显然别有深意,个中“玄机”同样不言而喻:二○一七普选行政长官,说到底就是一个依法办事的问题,而这个“法”,就是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和决定,作为法律工作者对此应有更深入和更准确的认识,有助开展咨询和日后普选工作的依法进行,因此强调与两个律师团体的会面交流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李飞、张荣顺此行将会为二○一七特首普选带来些什么重要的意见与启示?可以确信,李、张二人此行,带来的首先将是中央希望见到特区落实普选的善意、信心和诚意。此语绝非虚言。中央如非确有此心,不会有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最终达至由普选产生”的规定;中央若无此意,就不会有二○○四年的人大“释法”与二○○七年的有关“决定”,甚至不会有李飞、张荣顺二人此次的访港之行。二人此来,不是要拖普选、压普选,而是要协助港人推动普选、落实普选,而其“独门秘方”就是再一次重申和提醒港人:普选必须依法而行,只有依法,才能让普选这条船不偏离航道扬帆向前,否则就会有迷失方向,以至“阴沟翻船”之虞。如在提名方面,基本法和人大解释及决定都已经讲得很清楚,二○一七普选特首要有提名委员会,组成办法可按照现行的选举委员会即工商金融、专业、社工教师宗教、政界四大界别各佔四分一组成,这是一项严肃的宪制和法律规定,不能违反,二○一七普选特首按此法组成提名委员会,就叫依法办事,选举就能水到渠成,反之,坚持要搞什么“公民提名”、“十万人提名”,就是不依法办事,普选就只能触礁鎩羽、无功而还。
李飞、张荣顺此行,带来中央诚意、带来重要提示,港人要普选,就必须相信中央、依法办事,成败得失也就尽在其中矣。